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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修罗场(微H)

    “我真傻,我怎么会觉得他像你。”路德维格凝视我的脸。

    “什么?”

    “我新交的男友,他是日本歌舞伎,长得和你有一点像,只有一点,现在看来一点点都没有了。净,你独一无二。”

    这是搞什么?替身?我在心中笑出声,为什么他们爱搞这些?得不到那个人,就找一个相似的来替代,这不是对爱的亵渎吗?

    我一直对凌歌外公的话深以为然:失去了就是失去了,既然不是曾经那个,就不能将就。

    所以当年放弃凌歌后,我爱上的,是与他截然不同的赵钺。

    我有所失,锁在心里,不输不赢。

    “莱涅,这幅画送给你。以后我们是朋友。”

    路德维格的绿眼睛望着我,松烟碧水,竟有一种凝睇的美感:“可以接吻的朋友吗?”

    我微笑,慢慢摇头。

    好一会儿,他说:“我尊重你。”

    离开前他和我站在船舷上,迎风而立,相隔甚远,像失去了罗丝的两个小杰克。我能体会到他的失落,于是洒脱欢笑:“莱涅,你要是来新国,我请你吃大餐,保准是你以前没吃过的。”

    他忧郁地抬头,发丝洒落在额上,有风吹拂:“我上哪里再找一个你呢?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睛,这样的才情?为何上帝赐予你美好,却又施加这么多苦难?或许是像老话讲的那样,越是心爱的,越要抛向荒野,。”

    (古罗马皇帝名言:“越是喜爱的,越要抛弃向荒野”)

    我听他吟诗一样的呓语,觉得尴尬,或许意大利男人都这样热烈浪漫,要是早几年的时候我必会热泪盈眶,但今日,我想撇一撇嘴。论心态,路德维格像法国文学,轻盈的很;我像俄国文学,又长又老。

    我的心已经老了。

    “可以接最后一吻吗?”他湿着一双多情碧眼问我。

    为什么不行呢,反正只是玩乐,又不是真情。

    我们唇齿相触,一行行法文、俄文从纸页上漂浮,散发金光,弯曲的笔画变成直线,不分你我地交织成翅膀,扑棱棱飞向天空,海鸥在空中盘旋,轮船入港了,岸边的闹市声似乎有温度,意大利特有,一种介于春夏之间的轻暖。

    我认为可以了,够了,是时候分开,然后拍拍彼此的肩,体面地说上一句:“祝你幸福,再会。”但是路德维格不放手,两手紧托我的腮,吻的那叫个浓情蜜意,天昏地暗。

    我想到了左拉写的湿吻,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接吻,曹雪芹写的香个嘴儿,世间的情人们,不论国籍,不论年龄,接上吻都是荷尔蒙造孽、肾上腺素爆裂,让唾液交织,令香舌缠磨,甭管男女老少都身子软了,眼儿媚了,离了对方就不能睡了。

    我跟路德维格,也算这么回事儿吧,他实在是接吻高手,搞得我跟他是热恋情人似的,一点儿也不像即将分离的朋友,我不得不伸手推他,这已经足够狗血,没想到更狗血的在后头。

    “陈净!”

    一艘快艇破开海面,“咚”的撞上大游艇,白隽怒气冲冲地跨进底层舢板上,两步三步跳到我们面前,上来就揍路德维格一个大拳头。

    力道之重,让路德维格险些摔进海里,吓得我差点跟言情小女人一样尖叫。可他狠狠攥住了栏杆,站稳身体,鼻血流到嫣红的唇瓣上,目光尖锐地盯住白隽,像极了吸血鬼,美且妖异:“你是白隽,我知道你,几年前的重剑冠军。呵,开始搞偷袭了?”

    确实挺掉价。白隽眼一瞪,鼻子里一哼:“老子现在耍花剑!”

    “好,正好我练古典花剑。”路德维格舔一下上唇,对白隽说话,眼神却紧紧锁着我:“我跟你决斗,像圆桌骑士那样,为心中所爱而战。”

    “谁怕谁?”白隽撸了袖子,右手往前一伸,大喝:“剑来!”

    奥运会击剑赛事分重剑、花剑、佩剑三个种类,可以说花剑是轻量级的重剑,白隽放弃重剑,很可能与他臂上的伤有关。接下来该怎么办?我该尖叫,就像那些个娇弱的女主角,梨花带雨地哭喊着:“别打了,别打了,我不值得你们这样……”事实上我像个老大哥,戳了白隽腰眼,狠狠瞥他:“别闹了,跟我回去。”然后我又转向路德维格:“对不住了,我没管教好他。以后有机会再让你报这一拳之仇。”

    我的话里亲疏内外分得很清,白隽的脸软了,微张着嘴,一副蠢样子,像从了自家小媳妇的耙耳朵,喉咙里模糊地“嗯嗯”几声,扭头对上路德维格,又硬气了:“我听他的。今天先算了,我们要回家,以后你再敢骚扰他,我打的你满地找牙!”

    话音一落,白隽捉了我的手就拽我走,下舢板,上港岸,我知道路德维格的眼神依旧落在我身上,那视线如有实质。我知道自己又伤了他的心,可是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希望他能全心全意爱他的日本小男友。

    “来,戴上!”白隽憨笑着,把一个机车头盔往我头上套,我甩开他的手,冷面冷心,冷眼打量他的车,机身黝黑,鎏苍蓝色的暗光,哈雷戴维森Sportster,最近的AMD改装组冠军,呦呵,真不错嘛。(AMD世界摩托车改装锦标赛)

    本来打算立刻和他分道扬镳,但现在,我手又痒痒了,我想骑一骑这辆帅车。跨上座椅,我不耐烦地朝后一努嘴:“上车!”白隽愣了一会儿,竟然没有废话,坐到我身后,两手轻轻掐住我的腰。

    “艹,你别那么黏糊。”我特别敏感,身上跟触电了一样:“有个爷们样行不!”

    白隽改掐为握,两手扣到我腹前,没等他坐稳,我已经让车飞出去了,风驰电掣,在黎明的街道上轰鸣,特没素质,特扰民,我没感到男人梦寐以求的爽劲儿,只觉得不舒坦,还有点困。

    “不要疲劳驾驶。”白隽的声音融在风声里。我不理他,过了一会儿他提议:“我给你买杯咖啡吧。”

    我停下车,街两边静悄悄的,有一家挂牌法语“薄荷猫”的店亮着灯。白隽跑过去,我等了小三十分钟,他才从店里出来,捧着杯子慢跑,依旧笑得像大傻子。

    我一点好脸色也不给他,尖酸刻薄:“谁让你买薄荷咖啡的?难闻死了!”

    他愣了一下,随后又笑:“我给自己买了薄荷的,给你的不是,三十六颗牙买加咖啡豆,75°奶泡打绵,加半盎司肉桂,一块方糖,对吗?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馥芮白,可惜这家没有原料,所以做了你第二喜欢的。”

    我看着他,很久说不出话来。这太可怕,十多年前高中里的事,他都记得一清二楚,这实在不像他,他不是个鲁莽无脑的货色吗?

    “你以前总是自己泡,我偷偷喝过你杯子里的……味道挺好的,像我爱喝的猫屎咖啡。”他那么大的个子,两眼晶莹的像孩子,藏着星星一样的期待。

    “我早就不喝这种了。”我偏过头,不看他。白隽没有发脾气,有点笨拙地捧着杯子:“你现在不喝?那一会儿……”

    我打断他:“待会儿去星巴克买美式。”

    现在糟蹋白隽的心意,我几乎毫无负担,是他欠我的。已经过去了很久,但那晚的事,依旧如鲠在喉,如蛭附骨,我怎么可能原谅他。

    接下来的路上是他骑车带我,异国他乡,加上又困又累,我不想再争辩什么,坐在他身后拽着他的衣角。

    太阳升起来了,耀目当空,街上行人开始流动,熙熙攘攘,小摊贩的大嗓门此起彼伏,烤面包圈、炸培根的香气一波盖过一波,白隽的确是机车好手,在密集的人流里依旧飙得飞快,左冲右突,轻盈敏捷。

    我在风里昏昏欲睡,车忽然停下来,白隽说:“睁眼,你看这是哪儿?”

    我环顾四周,艹,这不是西班牙广场吗,怎么又回来了?我瞪眼:“你想干什么!不是说了我要去机场!机场吗!九点钟的飞机,我要立刻回伦敦做报告!”

    白隽说:“不会晚的,我只是想先带你玩一会儿。这里是的拍摄地,你看,许愿池。”

    我骤然明白,他刚刚飞车带我,是在效仿奥黛丽赫本和格里高利派克,他把我当成流落街头的小公主,他想给我一个美好假日。我才不会领情呢!

    “别搞没用的!我要去机场,现在立刻马上!”

    白隽沉默,背影在风里一动不动,好久以后声音闷闷道:“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原谅我?我只是太爱你了,那时做了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