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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与油画

    木兰扇合拢时,扇骨长直光滑,像一柄剑。

    我从人群中走出,每一步都踩在热烈鼓点上,但上半身从容淡定,好比那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逆贼,手按佩剑,虎步龙骧闯入金銮殿。

    舞台在四级台阶之上,我稍作停驻,猛然甩起衫袖,盘腿大跳登上舞台,这个动作是京剧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好比芭蕾舞的空中昂莱尔,纵身一跃将舞蹈推至高潮。

    我这个亮相唬住了众人,达芙妮得我救场,匆匆下台去,只留漂亮淫贼在台上,他盯着我舔了舔唇角,脑袋一歪继续狂舞,音乐摧枯拉朽,节奏劲爆。

    我却巍然不动,微微闭上眼。缭乱灯光在我的面容上切割光影,我如山岳,一袭长衫,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Vamos!Vamos!”漂亮淫贼绕着我踏舞步。(西班牙语:来啊来啊!)

    我慢慢抬手,举扇至双唇前,横笛卧吹南浦月,袅袅有余,虽无声,韵已至。鼓点转入低沉,我霍然睁开眼,踏歌而动,占据舞台右侧。

    我随心而动,率性而为,四肢大开大阖,舞动时沉猛而不刚硬,潇洒却又愚拙,做那饮中八仙、竹林七贤,饮如长鲸吸百川,醉如玉山之将崩。

    舞蹈千万种,但大巧不工,最原始的最真情,正像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踏歌行。

    小淫贼呆了一呆,打了个响指,音乐立刻变成拉威尔的,这音乐以军鼓开篇,同一个节奏重复169次!

    他在舞台左边大跳快节奏的方丹戈,此舞源于十八世纪的西班牙,深受南美洲舞蹈影响,原始而奔放,对抗我不成章法的“醉舞”正合适。

    我立刻变换脚步,以京剧中卧鱼起势,慢挽剑花,动作越发急促,乐声好似西皮快板催命来,我在台上高速旋转,衣衫刮出猎猎劲风,我以扇作剑,在旋转中甩臂抖腕,挽出层层叠叠剑花,像“满堂花醉三千客”,陡然间又踏步跃起,凌空转腾,眼中寒芒毕现,扇端直指小淫贼,做成那“一剑霜寒十四州”。

    小淫贼呆愣愣的,真是绣花枕头稻草芯,我杀到他眼前他动也不动一下,连呼吸都屏住,就要迎头赴死了,“唰”的一声,我抖开木兰扇,上绘国色天香的粉雪牡丹,这一瞬间凶煞、爽利、艳美逼人,赢来满堂喝彩!

    台下掌声雷动,何为“万邦来朝,八方来仪”,不只是秦王扫六合,诸侯尽西来。更是容让,是胸襟,是气度,我围绕小淫贼轻移曼舞,做大江大海的汪洋浩博状,以柔克刚,绵绵不绝,手中扇回归为真正的扇,扇飞云,拂轻霄,是文人会友的凭证,我视他为友,与他和解,小淫贼活泛的眼逐渐怔凝,显出一种庄重,一动不动地凝视我。

    这支舞起于谋逆,结于征服,他单膝拜倒在我身下,将最柔软的腹部坦露在我面前,我躬身扶他,汗湿的手挽起他汗涔涔的腰背,将舞的终结定格在这一刻。

    四面八方的掌声、喝彩声、口哨声如同雷暴,就像要掀翻天空,我刚一抬头就看到黑压压的人群,间杂手机相机的闪光灯。

    安云菲跳上台紧紧搂住我:“太好了,太好了,这就是你,就该是这样……艹,老娘忍不住哭了。”

    “净哥牛逼!”丁慕白活跃的脸跳到我面前,还有其他同学,扯着校旗拥作一团:“来来来,合影喽!”

    我扫视台下人的神情,看着朝我兴奋招手的大妈们,我木然又茫然:“真有这么好?”

    “艹,小净你什么水平你心里没逼数?”

    没有。我只是遵从内心的意境,那些诗句,在我身体内生长了太久,有声音,有气味,有韵律,有颜色,不需要费力,就能随身体的扭摆自然流出,变成一支舞。

    随便吧,我冲大家,也是冲自己,发自内心地露出一个笑容。“一,二,三,cheese!”

    (老外拍照喊“cheese”,相当于国内的“茄子”)

    我们大笑傻笑的搞怪姿态成为隽永,多年后,看这一张单薄的影像,仿佛瞬间就能被漩涡吸入罗马街头,年轻时的我们像夏日狂风,炽热而放肆。

    “老天爷!你要火了,净!”安云菲刷新社交网站:“网上到处都是你,东方美男子?中国王子?这都是什么鬼!”

    我扫了一眼手机屏幕,不以为然:“没事,热度很快会下去的。”

    “净哥,我哥要来找你,他叫你别动,在这里等他!”丁慕白举着手机跑来:“他从米兰一路开摩托过来,我靠,够疯的!诶?我哥跟你以前就认识?”

    我不想回答,转身往人群里走,徒留丁慕白在后面嚷嚷。顺着阶梯向下,两侧是精致的咖啡馆,走到尽头,左侧墙壁上刻有“1821年诗人济慈于此亡故”的字样。

    “陈净先生,您好。”两个西装男从人流中冒出,长着彬彬有礼的意大利人面孔:“希林先生邀请您共赏海上风景。”

    我皱起眉头,正要开口,却看到重重人流之后的街道对面,一个高大俊美的身影,他戴着墨镜,向我抛出飞吻,的的确确是路德维格-希林,我可爱的朋友。

    “嘿!”我立刻横穿街道:“这么巧!你也来玩?”

    话说完我就意识到自己的幼稚,路德维格却笑着应和我:“是的,我背着老妈偷偷把游艇开出来玩,我要载我的天使去海上。”

    那游艇通身雪白,浮在海面上像颗大珍珠,舱内铺满绵厚的红毯,走上去感觉如履平地,路德维格请我吃丰盛的夜宵,红酒、焗蜗牛、奶油香菇鹌鹑。

    我确实有些饿了,大快朵颐后摸着凸起的将军肚,心满意足地瘫在座椅里。

    “嗨,小奶猪,可以赏光陪我跳一支舞吗?”路德维格将手伸到我面前。

    “困了。”我小声说。

    “就一支,华尔兹。”

    他拉我走进舞池,满地稀碎灯光,与晚夜的星相呼应,偌大的场地里只有我们两个,乐队在舞池外演奏一支舒缓的圆舞曲。

    他跳男步,我倚靠在他身上,半睡半醒的,像在温水里泡澡,有时候抬头与他接吻,累了就眯眼睡片刻,然后再接吻,一切都自然而然,似乎已经过了很多年。

    “我感觉,我们很久以前就认识。”路德维格低声说:“但是你走了很久,才再次来到我面前。”

    他怜爱地吻我发顶,我心上深深一颤,睡意全然消散:“你刚刚说什么?”

    路德维格轻笑:“你走了很久,才找到我,我已经等候你多时。”

    我猛然攥住他手指,巨大激情在体内奔腾回荡:“有没有画布画笔?来了,我的灵感又来了。”

    在一张15×15厘米,手掌大的小画布上,我将脑海里的画面倾泻而出,路德维格站在我身后,而我用左手执画笔,毫不避讳,堂堂正正。

    这一次我真的捉住了清灵破晓、明媚今生,与我在地下室里的困厄不可同日而语,我重回灵感最丰沛的当年,只是这一次来的更醇厚,是经历过风雨后方有的纯熟,肌理的糙与腻,质感的轻与重都近在眼前,催我快快用笔追逐。

    我饿狼扑食般的野蛮动作或许吓到了路德维格,完成后许久,他盯着逐渐干涸的油彩发呆。

    “或许是在梦里,或许是在上辈子,或许是平行宇宙,你和我牵着手奔跑,天上有风,草间有花,我们从小就认识。莱涅,你看出来了吗?”

    我的画轮廓模糊,光影交错,明显是承自印象派的雷阿诺、莫奈、西斯莱,但笔法更多是用乔治-修拉的“点彩法”。

    整体有大块对比强烈的明暗部分,每一部分则由上千个互补色小笔触色点组成,紧密并置在画布上,由于色彩混合的闪烁和震荡,在眼睛的视网膜上便产生色彩原色的融合。我设色时用了大量蓝,因此画面升腾水与空气的氤氲感。

    “我看见了,好大的雾气后,是春天和你,只属于我的你。”路德维格眼神晶亮:“净,你是天才。”

    我笑着摇头,这幅小作品我是很满意,但自己究竟几斤几两我再清楚不过,技巧不过是拾人牙慧,而意境也是他带给我的冲动。前生来世都是噱头,真正的灵感是他,金发碧眼,红唇齿白,他整个人就是幅色彩缤纷的好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