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屋 - 耽美小说 - 切割磁感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50

分卷阅读150

    而他的身体却远不如他的意志坚定。身处熟悉的环境,躺在软硬适中的大床、高矮恰到好处的枕头上,时不时还有熟悉的香气钻进鼻子里,他挣扎都未来得及挣扎就睡着了。

    声称自己犯困的沈俊彬却没睡着,他把手不轻不重地放在了盛骁的脸上。

    盛骁皮肤微凉,像一块温润的玉,方才洗澡时他顺带刮了胡子,现在一点儿也不扎手。

    沈俊彬想摸一摸,他猜想那手感应当非常宜人,可他怕扰人清梦,只好退而求其次,保持着这个姿势。

    两人之间的触碰点似乎产生了一条奇妙的电流通道,电没电着盛骁不知道,反正他通电了,他朦朦胧胧地看懂了盛骁平日里的油滑和貌似风流。

    那些都不是他的本质。

    芸芸众生在世间摸爬滚打,无论顽石还是美玉都穿了一件平凡的布衣,唯有岁寒知松柏,烈火见真金,在命运无情的考验面前,每个人才能展露出本心。

    盛骁的本质是一块白净无暇的玉,他可以穿得比任何人都花哨骚包,但当他脱下人人可以复制的外衣之后,内里依旧是刚正不阿的翩翩君子。

    正因如此,他一定格外不能接受父母的做法,所以不得不用过激的方式表达内心的双重痛苦。

    沈俊彬还是没忍住,偷偷蹭了蹭手指,好在盛骁的呼吸越来越匀长,看起来没受干扰。

    睡着好,睡着了才能养精蓄锐。

    人的状态不好,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精神衰弱,进而胡思乱想造成的。

    也许这一觉过去,明天就雨过天晴了。

    第96章

    第二天早晨, 沈俊彬像往常一样到点儿就醒了。他躺得久却没睡太久,一直失眠,可为使自己看起来更趋于“常态”, 更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还是决定起床洗漱。

    他这边刚一坐起来,身后盛骁就说:“我前两天和齐经理换班了, 他的班是今天的,我下午要去店里。”

    沈俊彬:“哦, 你去呗。”

    说完, 他偷偷打了个小哈欠。

    忙起来就好了。

    现实无情, 鸡毛蒜皮的事一多,总能先把人没顶一淹,再趁人挣扎之际, 悄悄锉掉人的棱角,将敏感打磨成迟钝,将脆弱磨砺成坚强。酒店里的工作,尤其是管理岗,看上去轻松, 动动嘴皮指挥指挥就得了, 其实一环一环熬下来已是次日。届时胡思乱想在精疲力尽的面前只能相形见绌, 乖乖让道, 下了班的人吃嘛嘛香, 倒头就睡。

    这件小事会成为过眼云烟,他们之间的芥蒂不复存在。

    沈俊彬低头穿拖鞋, 盛骁忽然又叫住他:“哎,你……”

    沈俊彬:“怎么了?”

    盛骁一翻身跳下床,站到他面前问:“你今天想出门了吗?”

    沈俊彬不免警惕:“去哪啊?”

    看完盛骁,他紧接着看向窗户。两扇窗帘之间露出了窄窄一道条形的天空,昨日的阴霾似乎已离奇地散去了。

    沈俊彬松了口气,转而又觉得自己非常莫名其妙,他不务农不打鱼,竟然也要看天吃饭。

    “你想不想去商场?”盛骁目光恳切地望向他,“我们去买戒指吧?”

    “……”沈俊彬心里有朵花,被这句话一呼喊,悄然应声绽开。

    盛骁仔细研读了那句“我又捞不着好处”的埋怨——不管那话沈俊彬是有心还是无意说的,他们在这朵乌云下原地踏步也于事无补却是真的。

    沈俊彬随身收藏了父母那么多对戒指,想来对这东西有特殊的感情,假如有一枚是属于他自己的,心情应该会好一些。

    而他,也需要一件比语言更具体的物品,让承诺有一个载体,看得见,摸得着。

    “戒指得上手试试才知道合不合适,咱俩一块儿去挑吧。”盛骁呲牙一笑,强调道,“我给你买,好不好?去吗?”

    沈俊彬欣然展眉,做出一副对盛骁那句“我买”感兴趣的样子,干脆地应道:“去。”

    珠宝店的柜姐大约是见多识广,见怪不怪了,向客人推销首饰的热情遥遥领先于探究客人关系的好奇。面对两位来买戒指的英俊男士,她连一眼不该看的都没多看,微笑始终不坠,全心全意服务,有问必答。

    盛骁算是半个甩手掌柜,瞎出主意,指指点点一番,末了道:“还是听你的吧。”

    说着,他又指着沈俊彬对柜姐一笑:“让他挑。”

    沈俊彬:“……”

    柜姐:“先生,您看好哪一款?”

    沈俊彬向来不介意别人的目光,不过这个“不介意”大多时候仅仅是口头上的,是他嘴硬而已,其实和异性在这么近的距离里交流,对方每说一两句话就要看看他的神色反应,他介意死了——大家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的人类,让人这样观察,不介意不是人。

    他不想给别人以婆婆妈妈、挑三拣四的印象,这和不能含胸驼背、衣冠不整等等一样,算是站在盛骁身边时的一种自我要求。

    沈俊彬若无其事地点出来几款:“这几个,试试。”

    盛掌柜大方得很,将左手放在柜台台面上,挨个试戴,五指闲不住地波浪状瞎晃。沈俊彬身负重任,定下心,沉住气,自我告诫:这可是挑和盛骁一对的戒指,不能不慎重。

    他擦亮眼睛,可一眼刚看过去就犯了难:怎么挑?盛骁……实在是戴哪一款都很好看。

    不是相得益彰的那种好,是由于布景太高档,所以换个苹果放那也好看,换个桔子也好看的那种好——什么东西放在这只手里,都显得金贵。

    这个人从五官到头发丝儿皆掌握了成精的秘诀,他在很多、很多年之前,第一次和盛骁握手时就已知晓。

    当年他不舍得撒开的手,今天戴上了他们的戒指。

    沈俊彬静静望着绒布上那只手,感觉已经没什么可挑的了,素圈足够。否则戒指的工艺越是复杂,越有一种画蛇添足、企图与日争辉的自不量力之感。

    他在岁月静好中默默浸泡了一会儿,忽然心生好奇,捏住盛骁的手指一看——这家伙这几天不是又赶路又上火么?怎么指缘连丝毛刺儿也没起?指甲看上去还这么圆润工整呢?

    他们来得早,店里没别的顾客在,盛骁被他捏住手指,非常有情趣地顺势凑了过来,黏腻地跟他耳语:“你别光在我手上比嘛,你怎么不戴呀?”

    柜姐识相地对这话充耳不闻,如老僧入定,埋头擦拭被首先排除的几款,放回玻璃柜。

    “我看你戴哪个好看。”盛骁把自己手指上的戒指摘下来,给他套了上去,“挑个你喜欢的,你看好了我就看好了。”

    沈俊彬无语地一低头——科技再怎么发达,也不如进化了几百万年的人体精密,他还没有做出任何指令,大脑已经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