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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好在好歹,罗薇混圈子也有几年了,虽然脸色不好看,但还算镇定。 罗薇笑了一下,放下咖啡杯,用娃娃音面不改色地说:“晴姐,您不会真信那些负面评吧?那些东西之所以在,就是因为我和我的团队都不在乎。不过是素月流天找人刷的,就些帖子、几段儿文字,没什么意义。” “素月流天比我入行早,却始终红不了,不说这些页面,从我还没开,论坛就已经有人刷我负面,拉踩,宣传。您可别上了她当。” 楚晴:“罗小姐这么一说,素月流天这作者岂不是挺坏的?” 罗薇:“她人品不好有目共睹,这在我们这行,她的行为叫拉踩炒作、红眼病。” 罗薇:“网络作家这行基数大,作者遍地,可真能混上‘作家’,混出头的却是大浪淘沙,万一出一。嫉妒别人才华的人太多,晴姐接触娱乐文化的时间不长,对这些不了解很正常。” “好,那我就姑且……相信罗小姐的才华!” “说实话,罗小姐,我可是把所有筹码都押在您身上了。” “我们星辰项目部分了AB组,如果我负责的A组出现任何问题,对我楚晴的职场生涯会有不小负-面影响,希望不要真有什么问题才好,否则合作不愉快,对咱们对彼此,可都没好处……” 章姐忙打圆场,说那是当然,立刻团队就会采取行动,介入的数据和舆论,保证给予满意答卷。 见楚晴要走,罗薇想起的事儿,就问了一句。“晴姐,的事儿……” 楚晴:“罗小姐还是先忙活好手里的活儿吧,至于其他事,往后再说吧。” 罗薇心一下就凉了。 通达影业那里,还有上百万的违约金要赔付。 楚晴走后,章姐和罗薇再坐了会儿。 章姐瞟了眼罗薇,揉揉脸嘀咕了一句“老娘赔笑赔得脸都酸了。这个女人可真不好对付……幸好她是外行,不然真周旋不过去。” 她喝了口水。 “微尘,别怪我没提醒你,我不管你跟素月流天之间有什么恩怨过节,现在都给我理智点儿,你最重要的事是好好把文章给我写好!” 罗薇目光一冷,仿佛痛脚被人踩中的愤怒焦躁。“章姐,您这话什么意思?” “微尘,你那套说辞哄哄星辰影业那外行女人还行,难道还想哄我?”“老实说吧,我仔细研究了,这些负-面评论也非全空穴来风。究竟是有人蓄意黑你,还是自然舆论,咱们比谁都清楚。” 作为作家,最不能允许也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才华被人否认,被人宣告比不上别人。那等同于被掐断了希望的灯芯,宣判死刑。 一个作者如果对自己失去信心,对自己才华失去信心,那等于作者生涯的结束。 “前几次楚晴还挺好相处的,没想到才一点儿负面就翻脸不认人。” 罗薇紧阴沉着脸紧咬住嘴唇,章姐瞟了眼她,叹气: “你要再不好好争气,就不只是楚晴对你态度有变化,咱们这行你是知道的。要现实起来,比娱乐圈还现实!一旦你人气掉下去,从前对你阿谀奉承过的人,都会落井下石、看你好戏。你的读者也不会再爱你。到那天,你会失去所有。” “微尘,爬得越高的人越经不起摔,这道理你就算不懂,也看过别的前辈的下场吧?” 罗薇闷不做声,就手攥着杯子,骨节泛白。 章姐拍拍手提包,瞟她一眼说“你自个儿好好想想吧!”,先走了。 罗薇低着头,抓抓头发。她想起自己还是个萌新的时候,未成名那些年头的辛酸,想起自己是怎么腆着脸皮去求素月流天点拨…… 那些回忆是扎在她自尊心自信心上不可言说的刺! “我不信,我不信我真不如她……” “没她点拨,我还真火不了了?开什么玩笑!” “……” 这时,她手机收到章姐的短信—— “刚我话说重了点。算了,你也别给自己太大压力!舆论方面你放心,交给我来操作,一星期之内,必定见效。” 车库,楚晴坐上新买的轿车,李玲玲在副驾驶,边拉安全带,边说:“没想到作家这行也这么多宫心计,明争暗斗。看起来比咱们办公室政治还可怕!” 楚晴笑了声,想起一些过去。“这世界本就如此凶残,争权、争利,争男人、争女人。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就像我,一定得比简月过得好,才叫胜,不然那就是输!” “那多容易啊晴姐,那姓简的女人不就仗着傍了沈副总嘛。就沈副总那点儿年纪,玩儿不了多久就得把她玩儿腻了。”“她一被甩,又没点儿生存能力,只怕立马得饿死!恐怕连出租屋都住不起。”李玲玲轻蔑地笑,对于简月的印象,她还停留在周宸葬礼上,那个脸色蜡黄、生活失意的女人。 “别这么说。”楚晴弯着嘴角,“年龄不是距离,爱情是奇妙的。说不定人家是真爱呢?” 虽然这么说,但楚晴的口吻明显是讽刺的。 “什么真爱啊能差这么远啊?而且,我听说沈家的男人都花心得很,指不定到时候那姓简的女人得多惨呢。” 楚晴转着方向盘,目标飘远。“谁叫她不长记性?在一个男人身上吃了亏,还不知道聪明点儿。” 那小沈副总,能跟她配嘛! 李玲玲刷开手机微博,刷到素月流天的背影照,皱了皱眉。“晴姐,我怎么看着素月流天的背影照,有点儿像姓简的那女人呢……” 吱—— 车突然一个急刹。 李玲玲吓得尖叫了一声。 第79章 学争宠啊喂! S市属于1.5线城市, 房价不算太高, 均价也就一万六/七一平。 简月算了算手里的钱, 打算买套房,这几天林小圆儿陪着在市里几个盘转悠,沈潇潇要没饭局,就跟着来充当司机。 因为沈潇潇出入简月这儿已经有一段日子, 三不五时就遛着一条又大又凶巴巴的品种狗,那狗长得高大魁梧威风凛凛,特别高冷、特别凶残, 小伙儿呢,长得特别高,特别帅,俩货都显眼。 所以,小区的大妈大姐大婶儿对沈小少比对简月还熟, 还热情。 走在路上, 除了来自路人大妈们的热情招呼,还有雄性生物们的自动远离。 怪谁? 只怪沈小少的爹妈给造的孽, 他往哪儿一站都显眼, 硬是把别人对比成歪瓜裂枣儿。 所以,小区男人们经常长期的实践之后,自动达成共识:珍爱生命,远离帅哥,尤其是脸好,还高, 还贼TM有钱的这种恶棍! 国家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