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屋 - 耽美小说 - 最佳契合(ABO)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1

分卷阅读51

    伸出手,在Omega的小腹上摸了摸。

    “我……”

    Omega微微一怔,也低头看向了自己的肚子。

    他被触到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露出了比任何时候都温柔的神情,终于不再固执己见,收下信封,郑重地向程修道了谢。

    程修没脸没皮惯了,居然也罕见地不好意思起来,结结巴巴地说:“没、没什么,你修、修完空调,剩下的钱再买点营养品,下回缺钱了找我要,别、别客气。”

    “没有下回了,就这一次,你还要留着钱还房贷娶媳妇呢。”Omega眉眼含笑,一双眸子透着暖融融的热意,“程修,谢谢你。”

    程修搔了搔头皮,忙不迭摁开了车锁。Omega拢紧衣领,怀揣信封下了车。

    坐在后座的郑飞鸾顿时焦急起来。

    他还有太多太多疑问,想扳过Omega的肩,用手指描摹他的每一寸肌肤,看清楚他的五官和样貌;想递上纸笔,让他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消除一切谐音的可能性;想紧紧地抱他一天一夜,从久远的相识问到今天,挖掘出记忆中那些被遗忘的部分,如有亏欠,或许还来得及偿还。

    但他动弹不了。

    他只能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朔风猎猎、大雪弥天。车窗被刷上了一笔又一笔粗糙的白漆,抹去了Omega的踪影。

    程修踩下油门,突如其来的加速度将郑飞鸾推到座椅靠背上,也将他拽离了泥沼般的梦境。

    他猛地坐了起来,大口大口急促换气。

    失速的心脏正在胸腔中疯狂跳动,床头时钟指向六点二十分,五小时以前,他刚和哥哥在地下车库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窗外似明非明,亮得极不真切。黑沉沉的密云压暗了天色,下一场席卷渊江的暴风雪又快来了。他看向枕畔,那儿悄无声息地躺着一枝铃兰。经过一夜,花瓣已经失水,却依然色泽洁白,余香幽淡。

    他求救般地抓起那枝铃兰,放在鼻下深深一嗅,恐慌的情绪才在花香抚慰下一缕一缕散去了。

    没事的,这一晚他没离开过自己的住所,更没去过那间萧索的出租屋。

    一切都是梦。

    是不怀好意的噩梦在制造恐慌,是“他”求而不得的怨恨展开了一场卑劣的报复。

    就在这自欺欺人的念头冒出来的瞬间,郑飞鸾的额角针扎般刺痛起来——记忆开了洪闸,大量模糊破碎的片段倾泻而出,一帧连着一帧扑至面前,密如湍流,吞没了他喘息的机会。

    他们的第一次,是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夏夜。

    六月,或者七月。

    那天他从头到脚淋得湿透,比一条流离失所的野狗还要落魄。他狼狈地投奔Omega,一拳头一拳头捶开了那扇薄铁门。

    Omega见到他,惶惑而惊喜,匆忙迎他进了屋,搬出了唯一一张椅子请他坐。又怕他着凉,说要去给他拿毛巾擦干身体,却在转身的一刹被死死抵在了墙上。

    然后,快感就那么疯狂地来了。

    破天荒地简单,也破天荒地炽烈,源源不断,一股强过一股地打进郑飞鸾的神经,仿佛怀中这具身体不是其他,正是快感本身。冰凉刺骨的雨水一滴一滴往Omega颈背上砸,顺着淌下去,湿透了皮肤。

    两片蝴蝶骨在他眼前拉弓一样绷起来,单薄,雪白,瑟瑟发颤。

    窗外炸开惊雷,天际劈下一道亮惨惨的闪电,映出了Omega抓着墙壁挣扎的样子——像极了狂风暴雨中仓皇逃窜的一只蝶。

    后来,入了秋,入了冬,他成了这里的常客。

    那些老酒馆的常客们,总爱在不顺心的时候登门买一杯烂醉,喝到酩酊失态,满嘴胡话,再继续回去过他们不顺心的日子,郑飞鸾的这杯酒却不一样。他总是神昏意乱地登门,压着Omega大肆宣泄一场,把所有烦闷连同记忆通通抛下,再恢复清醒,去追求他青云直上的事业。

    Omega没有怨言,就像根植于苗圃的一株花,日复一日,只等着他来。

    为他盛忧,也为他凋谢。

    他在这儿的时候不怎么说话,可Omega很喜欢跟他聊天,事后洗完澡,会亲手绞一块热毛巾,一边帮他擦拭身体,一边温温软软地念叨些什么。

    偶尔,Omega会拿来新买的商业杂志,翻到刊登着郑飞鸾专访的那一页,夸他的照片拍得好看,问题也答得漂亮。或者捧来一本诗集,说昨天读到了一首喜欢的诗,有倦鸟,有水岸,倦鸟栖岸,正巧与他们的名字相配,然后笑着说:“你看,你是倦鸟,我是水岸,你啊……注定要来我这里休息的。”

    那一抹笑容浅浅的,幸福的味道藏在眼底,盛满了,只肯露三分浓淡。

    积雪化开一季暖春的时候,Omega得了一场胃病,腹部急痛,苍白着面孔吐得昏天黑地。

    他以为呕吐是有了孩子,没顾得上去医院,一个人孤零零躺在家,忍过了最难熬的疼痛,甚至生出了一丝奢侈的希望。

    他躺在郑飞鸾身边,虚弱地蜷成一团,伸出手,试探似的、轻轻勾住了他的手指。

    “飞鸾,我要是怀孕了,你会喜欢吗?”他流露出了期盼的神采,“如果……如果我生下它,带着它去见你,你会认出我们,然后……接纳我们吗?”

    郑飞鸾想立刻点头,抱紧他,说当然会,我要把你们捧在掌心里,呵护着宠一辈子。可是在被封存的记忆里,他犹如一具丢了灵魂的空壳子,麻木不仁地坐在床头,沉默不语,没给Omega任何回应。

    于是,Omega眼中的光芒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没关系……”

    他动了动唇角,笑得苦涩而勉强。

    许久,他往郑飞鸾身旁挪近了一些,偎着他的手臂,小声呢喃道:“飞鸾,你别为难,我……我们……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暖春过半,大病初愈,Omega迎来了凶猛的发情期,而属于他们的那个孩子,也真的随着发情期一起来了——是个命途多舛的女儿,从孕育到出世没受过亲生父亲一点照拂,就像郑飞鸾后来知道的那样。

    当时,久盛的第一座海滨城堡还没走下图纸,郑飞鸾肩负压力,整天忙得废寝忘食。

    他一直以为自己那段时间住在酒店套房里,可记忆给了他另一个答案:他陪在发情的Omega身边,连续一周,整整七个夜晚。

    却也只有夜晚。

    因为白天,他依然是与Omega毫无瓜葛的陌生人。

    在黎明到来前,程修会想方设法带走他。那时Omega的身体还是酥软的、滚烫的,烧着一炉子扑不灭的炭火,红潮满面,又那么孱弱无力,时时刻刻需要被填满,离开Alpha哪怕一秒都不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