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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 正中红心。白其君一直是白家的忌讳,郑氏听了这话哪有不火的,瞪着白鑫就跟见了仇人似的。 白鑫毕竟是外来的,哪里管她们话里话外的勾搭,只觉傅氏的大嗓门吵得他整个人暴躁起来,大喝一声:“闭嘴!” 效果很明显,不过众人都跟看外星人一样瞧着他——虽然白鑫真是外星人。 可惜傅氏的战斗力之强悍,令人叹为观止。她只停顿了片刻便反应过来,怒气冲冲,嚎叫声愈发抑扬顿挫:“反了天啊夭寿仔~!不得了啊,连长辈都敢顶撞,管不了你了还!现在都这样,将来还不得在祖宗头上拉屎拉尿了!” 这些话传出去,白鑫的名声又会臭得不要不要了。白鑫愤而驳斥道:“她偷我的钱!我那些银钱用一件旧肚兜裹着放在铺盖里,被她偷了藏在身上,现在可是被我抓了个正着!” 宝花如何甘愿,反而抵赖道:“你胡说什么!那明明是我前阵子积攒下来的!”为令人信服,她指着白鑫手中的红布包说:“这布料还有上面的绣工,如何能是你用得起的东西!” 一时,屋子里的都将目光投向白鑫手中。宝丽偷偷拉了拉江氏的衣袖,江氏于是抢先傅氏一步摸到红布包。白鑫对她不反感,便将之交给她查看。 江氏没拆开,银子仍旧包着,拿在手中份量不轻,“这是给出生不久的幼子穿的吧。还别说,好料子,是绸的吧?颜色不光鲜,瞧着像好多年前的。竟然是金线绣的小老虎,绣工精细独特,,咦,似乎在哪见过?”江氏眼力好,一下就辨认出明细。至于最后那句,她并非玩笑,是真的有见过相似的绣法。 “看,我没说错吧。这样的好东西白鑫哪里会有,分明是他想抢我钱!”宝花在傅氏怀里洋洋得意。 那件红色婴儿肚兜被大家都看过后,白鑫便收回来,若是真叫他把钱交出去,那他可不会乖乖照办。 宝夕都忍不住要帮白鑫说话了,傅氏却脸色不太好,同样不好的郑氏出乎意料地说:“该干嘛干嘛去!这事不许再提!今日就当什么都没发现过。” “可是,阿麼——” “叫什么叫,叫魂啊!我还没死呢!绣活不去做,不想吃饭啦!”郑氏的口气相当之糟糕。 傅氏拦着宝花,笑呵呵的说:“阿姆您又在说笑,您可是要活到百岁,看着快要出世的曾孙长大后给您生玄孙呢!” 万春晖极有眼色地接过话:“可不是,阿麼长命百岁,抱了曾孙再抱玄孙,玄孙之后还有玄玄孙。” 说到子嗣上面,郑氏方才阴转多云。 几人相继离开,白鑫和宝丽等人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郑氏为何态度大转变,白鑫猜测跟原主留下来的肚兜有关。 “阿姆,阿麼怎么突然冲阿花发火?”江氏没走,宝丽便问道。 江氏自己也不懂,还是看到傅氏的样子才想到的。她没回答长女的问题,反而对白鑫道:“阿鑫,这件可是你姆父留下来的?” 白鑫不是很肯定地说:“应该是吧,我小时候穿的。” 江氏莞尔,“当年你姆父在兄弟姊妹中行末,颇受宠。听你二伯说,你们阿麼最喜欢的就是他。我来白家后,也见识过,家中得了好东西,头一份便是给他。即便是突然有了你,村里人纷纷嘲笑骂咱们家,甚至说必须把你拿掉,你姆父不同意,你们阿公阿麼也就没同意。你姆父不说你父亲是谁,二老问不出,只在背后叹气。老爷子早年同这宅子的主人关系不错,得了匹大红缎子,一直不舍得用,待你姆父长大预备着给他做嫁衣。” 这些算是白家秘辛,听得几个小的诧异非常,无不动容。 “嫁衣没用上,就拆了给你做成各种小衣。你们阿麼绣活在咱们村是数一数二的,不过自我和大嫂进了家门,她就基本不动针线了。对你姆父倒是不同,你的小衣大部分都是她给做的。” 江氏的话到此为止,把几个孩子赶去做事情,她差不多该准备晚饭了。 白鑫没料到郑氏还有好的方面,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郑氏极度讨厌他。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求收藏,求宝贝们多看我一眼## 第12章 第 12 章 转天,白鑫没能继续开垦自己的地,郑氏命他在家照顾宝书,而她则领着老大白其风、傅氏江氏回娘家。郑氏娘家在桓平镇的郑庄,就在东西村的东南方向,两村相邻距离不远。郑氏双亲已故,娘家三兄弟仅剩一个弟弟郑昇荣还在,昨夜他家来人报丧,去世的是郑昇荣唯一的儿子郑世兴。郑氏恨不能连夜赶过去,这才把宝书交给白鑫带。 几个长辈的身影不见之后,宝书小小地打了个哈欠,仰头朝白鑫伸手喊道:“抱。” 可爱萌!白鑫心脏仿佛受到致命一击,瞬间软成一团,听话地将他稚嫩的小身子抱起来。宝书一手扒住白鑫的脖子,另一手霸气地朝屋里一指:“回去睡觉!” 白鑫走了两步才醒悟过来,小家伙是看到长辈们不在要接着睡懒觉? 万春晖肚子越发大了,郑氏就没一大早把他叫起。现在前院就是几个半大孩子在,白老爷子在小事上不怎么管束孙儿们,宝书才敢这般使性子。 “阿鑫你带他进去吧,天色还早,再睡会没事。”宝丽作为老大吩咐道。 宝书便越加神气地看着白鑫下令:“快走!” 白鑫一乐,作为恭敬样子回道:“谨听小公子吩咐!” 宝书被他逗得高兴,‘咯咯咯咯’笑起来。白鑫趁机在他红嫩的小脸上亲了一下,只觉这小孩实在叫人喜欢,若是他将来也有这么个孩子…… 郑氏娘家办了三天的白事,郑氏领儿子媳妇帮着忙活了三天。待他们回家后,白鑫终于有空去伺弄他的田。白宝书被他照顾了三天,很是欢喜——毕竟白家没有他的玩伴,也没有亲兄长能带着他出去玩。 出门的时候白鑫还是很高兴的,悠悠然的到了田边,眼前所见气得他一锄头砸在地上。 原本这地叫白鑫开垦了一半,另一半杂草丛生;如今被一条排水沟划分成两半,一半仍旧是白鑫开垦过没种的,另一半却已经处理好了,一个大男人正在上面种地瓜! 察觉到白鑫的存在,男人回眸一笑:“小孩仔啊,你也来干活。” 男人年纪不小,蓄了胡须,眼角叠起数条皱纹,长了一张叫人心生好感的脸面。 白鑫沉默地走过去,站在男人对面,“这是我开的地。” 然而,男人微微一愣,复次笑道:“这样啊,叔叔是近日搬来这个村住的,没有地种,便在各种转了转,随后见这里几天都没人来,想是没人要了呢,才把这块地开了。你瞧,叔叔在中间挖了个小沟,那块地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