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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姐的未婚夫陆正风,我称他为一股歪风,他打小和我姐定了娃娃亲,我姐看不上那怂货,他就老套地送了三年的玫瑰才勉强地跟他牵了下小手,后来我姐就被他的“真诚”搞定了。而渣女封曼曼是我姐的发小兼好闺蜜,其实防狼防盗防闺蜜这话真是不错,看我们姐妹俩活脱脱的样板就知道了。 因为被好友抢过男人,我心特别痛,也特别变态,恨死那些背后挖墙脚的死三八,总要贴身带着瓶辣椒水,方便收拾贱人。 我想起不愉快的事,总算特别容易激动,手里的板砖又扬了扬,待会儿定要狠狠地砸破他们的头,至于以后是我坐牢被枪毙,还是我爸坐牢被枪毙,再说吧!现在没空想。 渣男牵着渣女的手从他们的民宅慢悠悠地出来,两个人笑得跟两个二百五似的。我立刻站起身,霸气地扬扬手中的板砖,以我全市百米冠军冲刺的速度奔跑,板砖再随手一扬,吼道:“渣男,去死吧!” 板砖没有砸到渣男女头上,他们尖叫着躲过了我的攻击,不过我还有下一波,解下书包,淡定地取出实心球,我期待明日报纸新闻头条是:“压力高学生,考试难度过大,当街投掷实心球,砸死一对夫妻,造成人间惨剧。”然后有无数的社会人士吐槽高考的不好,而忘记那对狗男女所做过的错事。 虽然这不是我王大雷的初衷,但我不得不代表人间的奥特曼消灭狗。 我大吼道:“渣渣,受死吧!” “啊……”渣男、渣女见我这个女奥特曼比真的奥特曼还英勇,对刚才的板砖心有余悸,惶恐得瑟瑟发抖。渣女为了活命,不管渣男的死活,跑进婚车躲难,毕竟她可是见识过我王大雷的超级体育细胞。“一股歪风”也怕我发威砸死他,还没等封曼曼跑进奥迪里,他拉着她的腰就把她扯了出来,甩到地上,自己麻溜地滚了上车。 封曼曼洁白的婚纱沾到了地上的垃圾尘土,瞬间就灰了。我撇撇嘴,这货不是白雪公主还想做灰姑娘,是不是傻啊! 封曼曼从地上跳起来,比刚才更快更麻溜地滚进了车,奥迪一下子就震了起来。两人新婚燕尔,是该好好交流交流。 我看戏看得精彩,突然不想砸死他们了,即使是个女汉子,我举个不含水分的实心球也是会累的,正想放下,拿个手机拍个视频到网上乐呵乐呵,手突然就觉得麻了。我轻轻地将实心球收回来,刚僵尸一般慢慢地举到头顶,挨千刀的奥迪“哔”地鸣笛了一下,就这样我受到了惊吓,实心球华丽丽地砸到我的圆滚滚的脑袋上,我临死前想的竟然是,原来头真的跟西瓜差不多,会爆的,鲜血四溅的是不是很像西瓜汁? 明天的新闻头条成了:“高中生刚小考完,压力过大,高举实心球到学校隔壁恐吓一对新人,后自杀。”社会人士大力悲哀地呼吁别再给自己的孩子太大的压力了,关爱学子,人人有责。 我死了,我的国家就少了一个栋梁;我的市区就少了一个跑步冠军;我的学校就少了一个减压的开心果;我的家就省了一碗饭。 我花一般的年华,就这样死了,希望老天可怜我,先让我化个厉鬼,然后干掉那对狗男女,再去投胎。 若问我临死前有什么心愿,我最后的心愿就是祝福他们一辈子多自作孙,不孕不育。 许是我死得冤枉无辜,发誓干掉狗男女的决心又太大,我整个人软绵绵地飘了起来,不像是下地狱,倒像是去天堂,周围出现了许多五彩的泡泡,我随便跳入了一个泡泡,美滋滋地期待着能遇见狗男女,拿着板砖朝瑟瑟发抖的他们砸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开坑了,开坑了!!喜欢的亲,请收藏哦! ☆、大凶饕餮 沧海桑田,岁月变迁。 翠色葱郁的小树苗经过了几百年长成了高壮的参天大树,平平矮矮的小土丘经过了几万年的变化成了愚公都难以移开的大土丘,而一个普通的小山峰过了十万年光景成为了一个大山峰,着实不奇怪。 令我感叹的是,我十万年前移这小山峰的用途是,放在洞门口做装饰的,如今地势变得如此厉害,为什么只有山峰大了几百倍,而我的洞口就没有一点儿变化呢?如今导致了装饰的山峰挡住了我的洞口,看着就有种喧宾夺主的味道,让我很不高兴。 当金乌一啼,金光把银兔赶走时,我便十万年如一日地跳上了门前的装饰山峰,摆了个狂酷的姿势,威武地仰着头,金光打在我火红火红的皮毛身上,映得我浑身金红金红,看上去煞是威武。因站得高,我头顶一双魔牛角耸入云霄,在大凶之州上成为独一无二的标志。 我管辖的领地内的一众飞禽走兽一阵欢腾,奉我为主,虔诚地朝着我拜了三拜,已示臣服。每每如此,我很是受用。 我生存的这个世界是四海六州,其实四海六州在远古时代,曾有九州。那时的神族与魔族地盘各占一半,他们解决完了生存和繁衍子孙这样的大问题,就发生很大的矛盾,双方野心勃勃,都想征战天下,做天下霸主,因此频频发生神魔大战。 我出生前,曾发生了五十次大规模的战役,三百次小规模的战役,以至于神魔大战后,天地的九州变成了七州,还有一州沉入无限深渊化作了人间,所以如今天上就剩下六州,我住的地方就是六州之一的大凶之州,听这名字就是很威武,我觉得特别符合我威武的大凶身份。 我大凶之名的由来其实是在神魔大战后,神族最为胜利者打扫战场,免不了对一些威武的猛兽认作魔兽,而认作魔兽的其中之一就有威武的我,后他们被我英勇的身姿震慑到了,认了错,并称我为大凶。 金乌是神族守护神兽,能招来光明,却不善战斗,我生性贪吃,对它们这种传说的物种垂涎已久,可忌惮神族,一直不敢下口。一日,神族去幽冥云海打扫战场时,因那里终年昏暗,灵气稀薄,神族特领了几头金乌前去照明。我悄悄地跟了他们一路,正想找机会吞个两三只就跑路,谁知有一只不长眼的竟认我做魔族,这下我终于有了理由大吃特吃了。 我装作被激怒的样子,追着金乌跑遍了六州,那时神族风头大盛,竟然有猛兽敢与他们作对,六州的民众表示很震惊,对我很是忌惮。 其实当年我不过是占着它们理亏的由头,随意蹦跶了些,这一蹦跶就造成了许多误会,当然对我而言的好误会,我是从不解释的。 神族经过神魔大战主力损失了许多,没损落的也是大大的受伤,他们一边提防着魔族卷土从来,一边提防着我英勇的神姿怕我吞了金乌又吞了他们这些神族,初次分地册封时,让长得很威武的我,来这大凶之州,做四大凶兽之一,统领此处的妖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