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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公子收留。” “这是应该的。”韩子尤锐利的双眼闪烁着特殊的精光。 我坐在一边,丫鬟给我们上了茶,茶水清凉可口,消除了浓浓的暑意。 “韩公子,在下决定了。”思宇灿烂的眸子闪烁着和韩子尤一样的光芒,这丫头原本就是学营销的,她笑道,“第一本免费。” “咳……咳……”我当即茶水呛出口,没听错吧,免费! “何故?”韩子尤也是满脸的疑惑。 思宇道:“虽然在下的大哥评论地头头是道,但未必写出来的东西就能取代现在的流行,所以在下昨晚考虑过了,反正大哥的存稿很多,先交出一本,探探路,也作为韩公子为我们兄弟提供食宿的回报,您看如何?” 存稿?我哪来的存稿? 韩子尤黑色的眸子转了转,嘴角扬起。 瞧他那开心样,免费的东西谁不喜欢! “既然云先生有存稿,那这一本书,需要多久交稿?”韩子尤笑看着思宇,一寸光阴一寸金。 思宇也不看我,露出她洁白的牙齿:“当然越快越好,这样受益才快,我们也好根据市场反馈做出对策,这样吧,七天。” “咳……咳……”我再次被水呛到,七天! “七天?”韩子尤惊讶地看着思宇,思宇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七天绝对交稿。” 我恍然觉得,思宇就是以前拿着鞭子催稿的编辑! “好,那韩某就等二位的好消息。”韩子尤看着思宇笑着,英俊的脸上滑过一丝赞赏。而思宇脸上的笑容看上去却有点狡诈。 从韩子尤的书房出来,小露并没有跟着我们,我们顺着原路折回,路上碰到不少家丁,他们都冷眼相待,行同路人。 当然,我们也并不介意,寄人篱下,一般多是如此。 “思宇,七天怎么够?”我急了,急得满头大汗,抽出腰间的鹅毛扇拼命地扇。 思宇咧着嘴,用狡猾的目光看着我:“非雪,你别装蒜,我知道你以前写了不少,随便抄一篇不就行了?” 我当即顿下脚步,看着思宇越走越远,我明白了,思宇以为手提还在我手上,背后一阵发凉,关于手提的事起先是不敢说,后来是忘了说。 我再次跟了上去,轻轻戳了戳思宇的背:“你看过手提里面的了?” “当然,我可是你的粉丝哦。”说着,她挽住了我的胳膊,正巧被两个丫鬟看见,羞红了脸,急急离去。 “但那些都是灵异啊。”我向来只写灵异。 “谁说的,不是有小言?”(小言:五万字左右的言情) 我努力回忆了一番,才想起里面还真有不少小言,都是为朋友而写的,生活无趣的朋友们在里YY(意淫)了一把。 这下我越发不知该如何说了。回到自己的院子,我反手带上了门,将还在得意的思宇拖到一边,怯生生道:“这个……思宇……那个手提……我……”我附到她的耳边,用自己也听不懂的话叽哩咕噜嘀咕了一番。 思宇的双眉拧了起来:“云非雪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就是……”我深吸了一口气,“我把手提给了随风!”一口气说完,我老老实实等着思宇发火。 她瞪大了双眼盯着我,然后大吼了一声:“什么——这到底怎么回事?” “这个……那个……”回想起那天的事,脸有点烧,“总之有点复杂……反正……” “那我也不管,我都已经跟人说好了,你怎么也要在七天之内给我憋出一篇来。”思宇恨恨地环着双手怒视着我,我也为此事颇为难堪,是啊,牛都吹出去了,总不能搬石头砸自己脚吧。 “我知道了!”我下了决心,郑重其事地扣住思宇的双肩,“你放心,绝对完成任务!” “恩!说不定真能杀出一条血路呢?”思宇也反扣住我的。 看着思宇的笑容,我再次血脉沸腾,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了,记得第一次是因为上官,而这一次,是因为思宇。 是思宇挑起了我的斗志,我的希望,在我那个自己一直默默无闻,充其量也只是个网络写手,无法开创自己天下的世界,那么既然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何不在这里做出一番作为? 情绪高昂,说干就干。 第一天…… “云非雪!你给我起来!” “恩……再睡会……” 第二天…… “云非雪!你写的这是什么?远远的官道上跑来两匹宝马,隆隆的马达声张扬着它们主人的冲劲!现在有别摸我(BMW宝马的缩写)吗?” “对不起……写岔了,马上改,马上改。” 第三天…… “云非雪……我快被你气死了!” “抨!”思宇红着眼甩门跑出了书房,她的眼泪给我很大的震撼,胸口被狠狠扪了一下。写书的点子是思宇想出来的,她把这个看作了自己的事业,也是我们的将来,她很努力地想做好它,而我,却因为没有直接接触到压力而懈怠。 我忽略了思宇的感受,只贪图自己的快乐。 我默默地拿起笔,开始认认真真地写书。 以前我就能一天两万地写,而这里的大多只有五、六万字,在那次思宇哭着回房后,就再没来催我写书,或许,她对我彻底失望了。 第二卷 大风起兮云飞扬 第十章 西厢记 闷热的天气,烦躁的夜晚。我脱了里衣,穿上吊带睡裙,继续写。 洋洋洒洒的字布满了宣纸,宣纸在我身边越叠越高。 门被悄悄推开,带进了一阵茶的芬芳,有那么一刻,我以为是随风,他总是喜欢在夜晚给自己漆上一壶茶,品茗赏月。 “非雪……”同样穿着吊带裙的思宇走到我的身边,我脑子里剧情飞转,没功夫招呼她,只是轻轻应了一声:“恩……” 身边的稿纸被全部拿走,寂静的夜里传来兮兮嗦嗦翻纸的声音。 “这是你一天写的!” “别吵!” “哦……” 时间在寂静中一分一秒地流逝,眼皮子开始支撑不住,已经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这具身体显然适应不了熬夜。 睡了醒,醒了写,写了睡。 思宇一直陪伴在我的左右,端茶送水,期间那个小露也会给我们带来三餐,她时常拿起我的稿子在一旁阅览,起初她看见我的字后,就皱眉,不过后面便会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 这本书其实是一个非常恶俗老套的故事,讲的是一位小姐女扮男装出去溜达,然后被一群恶棍打劫,被微服出巡的皇上所救,皇上受了点伤,便在小姐家的西厢养伤,最后终成眷属。 由于时间紧,也只有写写老套路,熟门熟路。 不过没想到这样的情节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