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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和乐高玩具,可不是一个价位的东西。 薛谨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沈凌提供最好的玩具。 他买得起儿童积木中的顶级牌子,但要一套一套的购入那些化妆品界的顶级奢侈品…… ……虽然知道沈凌追求衣服,鞋,包包,化妆品的日子总有一天会到来,存钱给妻子买这些东西也是普通丈夫的义务……但薛谨总是暗暗希望晚些……再晚些…… 孟婉。 啊,真是个令人胃疼的名字。 零存款の悲痛 “沈小姐。”刚才应该多给孟婉灌点84消毒液下去,“你很喜欢的话,明天我们去买一套全新的粉饼好不好?这个粉饼是被孟小姐用过的东西,它变脏了,你不会喜欢的。” 沈凌猛地停止了扑腾。 她转过头来,盯着薛谨猛瞧,眉毛扭在了一起。 薛谨只能继续解释,要让沈凌放弃这份粉饼或许很困难,这几天他发现,这只猫对自己的宝藏(玩具)有着非同寻常的占有欲—— “沈小姐,首先,这是孟小姐的东西。你亲手把她挠了出去,就说明你讨厌她,对不对?我当然赞成你把这个东西变成你的战利品,但它已经被孟小姐使用过了,上面可能有孟小姐的气味……我能把这个旧粉饼还给孟小姐,再给你买一个新的吗?” 沈凌没说话。 但她用力抿着嘴,胸口一鼓一鼓的,似乎气得不轻。 薛谨更加放缓了声音:“沈小姐,我买回来的会和孟小姐的这份粉饼一模一样,都是同样的质地,同样的颜色,同样的气味,一戳也会冒出白色的小粉末……” 沈凌大声打断了他的劝说:“放我下来!” ……咦,说到这地步还没好吗?怎么好像更生气了? 薛谨没见过沈凌这个样子,他半是疑惑半是谨慎地把被提起的姑娘的放下了,还特意放在了那块翻倒的粉饼旁。 算了,如果沈凌真的对这个东西很执着,让她留着也…… 被举起的沈凌重新降落在沙发垫子上。 而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挥起爪爪,“啪”地把粉饼击落在地。 ——饼落粉散,白色从茶几涂到地毯,金属外壳还被摔出了一个凹坑,惨得像个被抛弃的孤儿。 薛谨:“……” 他第一次认识到,沈凌再怎么像孩子也是个女人——而女人的心思对他向来变幻莫测,揣摩不透,胃疼头疼。 “我生气了!” 沈凌愤怒地宣布,跳下沙发时又重重踩了一脚可怜的粉饼,便嗒嗒嗒地跑向了厨房。 她在厨房里打着转大喊:“我要吃小黄鱼!我生气了!我要挠东西!我还要吃小黄鱼!” “沈小姐,冷……” “你讨厌!阿谨讨厌!讨厌讨厌讨厌!不要叫我!不准这么叫我!” “沈小姐……” “不!准!这!么!称!呼!我!” 对方此时仿佛到达了愤怒的极限,原地站定,挥舞着手臂挥了半晌,脸涨得越来越红越来越红—— 最终,好哄、幼稚、任性贪玩却从来没怎么违背他的姑娘,前所未有地爆发了。 她“哇”地嗷了一嗓子,“嗖”地蹦出了耳朵与尾巴,“唰唰唰”地爬上了厨房流理台,“乒铃乓啷”跳上了流理台上的收纳矮柜。 沈凌缩在矮柜顶部,抱着自己的膝盖,耳朵和头发一起炸成了金色的毛茸茸,尾巴上的毛也根根竖起—— “我!要!”她凶神恶煞地宣布,“把!台!子!上!的!杯!子!全!都!推!下!去!” 薛谨:“……” 一时之间,做丈夫的竟然不知道自己是上去哄劝好,还是掏出手机摄像好。 最终,他后退一步,侧过脸,避开了这凶猛可怕的画面。 “请便,沈小姐。柜子里都是防摔的环保材料杯……推的时候小心不要从流理台上摔下来。” 【数小时后】 沈凌这场气生得格外持久。 她生着气吃完了炸萝卜丝丸子,醋溜圆白菜,圆白菜爆羊肉片,萝卜火腿豆腐汤,孜然小羊排——全程板着脸,鼓着嘴,只有一动一动的耳朵能看出她吃到每道菜时的心情; 她生着气玩自己的乐高艾尔莎,乐高蝙蝠侠,并用芭比娃娃玩具屋里的小汽车击打了一个类似紫色小鸡的橡皮玩具——并在击打过程中不停地用炸起的尾巴毛去扎薛谨的手臂,拼命暗示自己真正在击打的对象是谁; 她生着气坐在薛谨旁边固定观看每天一集的,每看到一道美食出场时就会恶声恶气地宣布“我要吃”,然后用弓成月牙的脚去够桌上薛谨的采购小本子,在伸脚尝试了N次依旧没能在穿袜子的情况下夹住这本本子后,自暴自弃地用脚把本子踢到了薛谨的手里。 ——最终,在沈凌生着气击打自己的毛绒兔子娃娃时,薛谨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了。 第一个原因是他的手臂因为一直举着手机摄像所以稍微有点酸;第二个原因是手机摄像的内存满了,他有种冲出门去买单反相机的冲动;第三个原因是他不想年纪轻轻就死于失血过多,沈凌每一种发脾气的方式都对猎魔人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沈小姐,我们现在就出门给你买新粉饼,不要再生气了,好不好?” “哼!” ——于是他们破天荒在晚上七点后重新走出家门。 十五分钟后,薛谨看着沈凌生气地捧过肯德基甜筒冰激凌,生气地一大口咬下,又因为被冰到而扭着眉毛吐舌头,后续进食方式改成了生气地舔舔舔。 真是不得了的生气方式啊。 薛先生平和地举起了新买的单反相机。 作者有话要说: 薛先生:因为生气状态太可爱所以想哄猫的心摇摇欲坠.jpg 有人能猜出猫猫为什么生气嘛? (本来打算这章就揭晓哒,但是因为今天三次元有点意外只来得及码这点了,评论过70明天爆更~) 第31章 第三十一只爪爪 第三十一只爪爪 【祭司。】 【祭司。】 【您……】 【祭司。】 ——沈凌一直知道, 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所有的低等生物都是她的仆人,所有的仆人都渴望她的赐福,所有希望被赐福的仆人都会把她捧为独一无二的珍宝。 她可以是金子, 可以是宝石, 可以是那些人眼中任何最值钱、最稀有、最能给自己带来所想之物的宝藏。 而他们都会这么称呼她:【祭司】。 祭司是教团独一无二的祭司, 也是整个世界独一无二的祭司。 即便是沈凌讨厌的黎姓前任祭司——当他走过,在回廊上遇见沈凌时, 也不得不低下头,弯下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