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屋 - 耽美小说 - 心上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2

    “……”辛瑜妥协了,行吧,吃饭而已,在他家住而已。虽然不是几天而是十几天,但总归是有尽头的。

    “吃你自己的,别老看着我。”辛瑜拦住乔平一帮他夹菜的手,“刚才徐发还跟我说怀疑你在追我,你这样是挺像的。”

    “……”乔平一筷子都吓掉了。

    辛瑜笑道:“天才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他看一眼窗外,“可惜天气很好,没有打雷下雨的趋势。哦,现在是冬天,不会打雷。”

    “……”乔平一弯腰拣筷子,心里还想着徐发说的事,嘴上却问,“冬天不会打雷?”

    “很少。古代民歌中不是说‘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吗?冬天打雷是很反常的现象。”辛瑜把乔平一拣起来的筷子推到一边,叫服务员帮忙拿了双干净的过来。

    “……”乔平一很丧气,他为什么要在这听辛瑜给他说这些古诗歌,不是他不想听,而是他更想谈谈感情话题。但他又怂,不敢直接说我确实在追你……他想,刚才如果没被吓到,可以顺势开个半真半假的玩笑,可惜错失良机了。

    辛瑜把新筷子从包装袋中取出,递给乔平一,“想什么呢?别发呆,先吃饭。”

    乔平一接过筷子,“刚才你说的什么与君绝听起来很熟悉。”

    辛瑜道:“因为我以前和你讲过。十几年前,流行过一部电视剧——我们看过的,里面的歌曲都很红。”

    “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辛瑜喝了口水,然后低声唱道,“‘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当时间停住,日夜不分,当天地万物,化为虚有,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不能和你分手。’”

    “好,唱得好!”乔平一鼓掌。

    “别神经了。”辛瑜唱得并不好,但也没走调得太厉害,“这首歌你肯定听过。它的歌词出自于我刚才说的那首古代民歌。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唉,以前和你讲过的,你自己忘了。”

    他边说乔平一便拿着手机边上网搜索,过一会儿后,他突然伸手抓住辛瑜的手,“好,我答应你了。”

    “嗯?”

    “这诗歌不是表白的意思吗?以前我没听懂,现在我懂了,所以,我答应你的表白了。”乔平一挺激动,总算把刚才错过的时机又补上了。

    “……滚。”辛瑜挣开他的手,笑道,“你还挺能抖机灵。”

    “你更机灵,还专门挑古诗歌表白,以为我听不懂是吧。”乔平一得意地拿起自己的手机晃了晃,“还好现在是信息时代。要不就又让你混过去了。”

    “……”辛瑜失笑,这家伙说得简直像真的一样,换旁人来听,怕是要信他多于信自己。“行了啊你,你赢了。好了,吃饭吧。”

    乔平一托着下巴望着他,“哼,告白完就想耍赖。”

    辛瑜忏悔,“嗯,对不起,欺骗了你的感情。”

    乔平一便怒视他,“混蛋,我要跟你同归于尽!”

    “哈哈……演得太过了……”

    乔平一看着大笑不止的辛瑜,心想你再这样,我就……就怎样?“小瑜,你再笑我就要亲你了。”

    “……”辛瑜笑意渐止,“一一,你这是性骚扰。”

    “哦。”乔平一一脸我骚扰你又怎样的挑衅。

    辛瑜摇头,学着乔平一先前的语气道:“混蛋,我要跟你同归于尽!”

    乔平一也演上瘾,“好,我答应你了。我们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

    “滚,我们一起睡过很多次。”

    “非也,此睡非彼睡……”

    辛瑜粗暴地打断他,“不管哪种睡,我们都睡过了。”

    “……”

    辛瑜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都快一点了,一顿饭吃了这么久,我们都在做什么……快点吃,我不能回去太晚。”

    “回去晚点又怎样,你天天加班,早把这点时间补上了。”

    “加班可以调休。”

    “那你可以休息很久了?”

    “也不行,老板不会让请太长的假,半个月最多了。”

    “你要出去玩吗?”

    “再说吧。”

    吃完饭,两人一起往回走——乔平一回去开车,要经过辛瑜公司。

    经过咖啡店时,辛瑜停下来买了杯咖啡。

    乔平一奇怪,“你什么时候喜欢喝咖啡了?”

    “没有喜欢,但是太困了,不喝下午会睡着。”

    乔平一看了看他,“那今晚早点睡吧。”

    辛瑜点头,早点睡也要能睡得着,只望你今晚能消停点。最近,除了工作顺利之外,生活真的有点混乱——从年后就开始不顺了。

    想到工作,他想起件事,“昨天我去提案时,碰上个认识我的人,不过我不记得他是谁了,但应该是你的朋友,他夸你领带选得好。”

    乔平一皱眉,“他夸你的领带好看?”这谁啊,居然敢勾搭辛瑜。我有这样的朋友?“你去提案的那家公司叫什么?”

    辛瑜道:“恒青的一个子公司,他们想推一个新品牌。”

    “恒青啊,哦,我知道,那就是庄凯了。那家伙你应该有印象,他以前喜欢染一头金毛。”乔平一心想,这小子什么时候进恒青去做事了?他爹他哥也不怕他败家?回头向郝高兴打听一下。

    辛瑜恍然,“哦,他啊,我记得他的头发,但不记得脸。”

    乔平一挺满意,不过是一个辛瑜记不住的人,连潜在敌人都算不上。“他如果找你,你记得跟我说。”

    辛瑜笑道:“他找我做什么?”

    “可以做很多事啊。例如追你?”乔平一觉得辛瑜严重缺乏被人追求的意识。

    果然,辛瑜当他开玩笑,一笑置之,根本没接茬。

    之后,两人分了手,辛瑜去上班,乔平一也去“上班”。

    从这天起,辛瑜就抛弃了他的同事们,改和乔平一一起吃午饭了。

    而且还不止是午饭。早饭、晚饭他们也是一起吃的。

    辛瑜总结了一下弊端。

    早饭么,以前辛瑜是买了早点拿到公司去吃,现在改成了和乔平一一起去店里吃。和以前相比,稍等麻烦了一点儿,就是:要更早起床。

    午饭么,是损失了和同事们交流的时间。

    最麻烦的是晚饭。因为乔平一挑食——不是真的挑食,只是他不像辛瑜自己那么好养。

    辛瑜一个人时,随意得很,炒菜时,他总是会多炒一些放冰箱里,然后就够吃好几顿了,很省事。

    现在,乔平一在他这儿住,每天晚上,乔平一都会买菜回来。

    不用辛瑜买菜,他表示挺好。但做菜还是要时间的啊。就算是两人一起做,把菜烧熟的时间也不会减半。

    做好后还要吃,菜越丰盛,吃起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