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屋 - 玄幻小说 - 至尊修罗在线阅读 - 68.第七十二章古典卷轴

68.第七十二章古典卷轴

    “风哥,恭喜你修为又迈进一大步啊,你答应我的事是不是也应该付诸行动了。”冷燕生怕他高兴过了头把自己的事给忘了,忙提醒道,

    程风一摸脑袋瓜,貌似自己是答应过他一件什么事来着,可一时间就怎么想不起来了呢?

    “天那,”冷燕彻底无语“别再抓头了,我马上要渡劫飞升,你答应帮我护法的。”冷燕不快到,大力跺了下脚转身出了房间“准备一下,马上出了。”

    程风当得郁闷那,这冷燕到底是何许人也,怎么地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以前,貌似人还挺可以的

    程风也没有多想,回房间叫上正在床上睡大觉的小白,简单的收拾了下,正打算走人时,包袱里忽然掉出一个卷轴,

    那卷轴古老而破旧,泛起一股古老的气息,

    这个卷轴正是两年前在暗黑之森的通天之路的入口处,守护圣兽——麒麟临死前留给自己的,麒麟当时还嘱托自己一定要将此卷轴交到大祭司的手里,不然,人间将面临一场浩劫,跟着凋落在地上的还有一本古书,貌似这本书是两年前在暗黑之森边缘村庄里的格里村长赠送给自己的,

    因为古书上写的都是程风从未见过的文字,也就一直搁在包里,从来没有动过,

    程风蹲xia身,将这两件东西重新放进包袱里,朝包袱里继续摸了摸,拿出一块两个拳头大小的青色玉石,程风掂量着玉石的分量,也琢磨着这块玉石会不会是个宝贝,当初格里村长一共送给自己三样东西,

    一样是一把生满锈的刀,如今给星云子给拳折断了,

    剩下的两样便是手里的这块青色的玉石和这本一点也看不懂的书,

    思量再三,程风还是将青色玉石重新放进了包里,这玉石虽然比较重带在身上多有不方便,可万一要是块宝呢

    按照冷燕的意思,渡劫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过程,其间往往会招来大量的修真者和魔兽的攻击,必须找一快安全隐秘的地方,不然九成要被被人喀嚓掉,

    “要走了?”

    蝴蝶忽然出现在门口,不冷不热的道。

    程风点点头“我答应了帮燕子护法,更重要的是锻炼下我自己,反正我现在随时都可能死去,这样也好,反倒让我看透了很多东西,人活在世上,何必活得那么沉重,还是开朗点得好,你说是不是呀,蝴蝶。”

    蝴蝶愣了一下,似未料到以往心意坚决冷漠的程风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不过这些日子,程风确乎比以往开朗了许多,

    她点了点头“恩,难得你想得透这一层,不错呀。”

    程风咳了一声“既然你也觉得我不错,干脆现在就嫁给我好了。”

    蝴蝶刚刚裂开的嘴渐渐合拢,然后开始浮现出愤怒之色,不过终究还是忍住了,她都到程风跟前,打开包袱从里面摸出那古老泛黄的卷轴,道“这个卷轴你不应该留在身上,而应该交到大祭司的手里,不然,你将会有杀身之祸。”

    程风怔住了,当初麒麟也是这么嘱托自己的,如今千湖圣医再声言明,想来这必然不是池中之物“你知道这是什么?”

    “对你来说只是一张废纸,但对整个天下而言,却深系到千万人的命运生死,你交给大祭司就是。”

    “我交给他就是了,”程风夺过包,就yu走人,忽然来个18o度大转弯,企图在临走前拥抱蝴蝶一次,岂知待到蝴蝶身ti三尺处再进不得半分,

    白色的光膜结界瞬间把程风弹飞,

    结界?

    竟然是结界!

    结界是圣途门扛标志,程风最初看到结界是在两年前的通天之路入口处,那时候麒麟身上围绕着一层光圈,可以隔绝人的目光,而后在千水河一战中,星云子在水之势下逆路而行,用的也是结界,不过她那时候的结界还很不善成熟,

    又是结界,

    程风不曾想到蝴蝶的修为也恐怖至厮,当下拍拍身上的灰尘,轻狂的笑道“好你个八嘎,等下次回来看你还可敢嚣张,”

    而后他没再理会蝴蝶,敲开了冷燕的门,

    既然自己时刻都可能会死,那有些事情,就不得不提前做了,

    程风二人沿着山阶从天上之颠缓缓而下,待行到和云层齐高处时,程风忽然停下了脚步,他愣住了,在短短不到半日的时间内,自己的修为竟然无故提升了一大截,这远远越了散魂分体的修炼度,看着脚底的漫漫云层,程风若有所思,,忍不住叫了一句“好漂亮的云层,”

    放眼望去,只见万里晴空,朵朵白云在脚下缓缓漂移,他赫然想到,这些美丽轻灵,飘渺而摸不着的云气不也是由水演化而来的吗?

    水,

    竟然也有轻灵飘渺的一面?

    程风一直以为水之势就是水法则的全部,如今看到这云层,他忽然现水也有轻灵飘渺的一面,

    “走呀,你没见这天都要黑了吗。”冷燕憋的慌,这程风往那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实在让人受不了,

    程风被硬拖着拉下云层

    因为千湖圣医的名气实在太高,明确规定上下山者必须沿着石阶步行,程风二人到达江州时已经是十天之后的上午,

    虽然是大冬天,天冷气寒,大街上两旁的店铺都开启了空调,街上车来人往,依旧很热闹,

    还有一个多月就是蛮荒节了,

    外出打工谋生或是求学做生意的人纷纷回到家来,期待着这一年一度的蛮荒节日,

    二人走在街上,两边的行人纷纷侧过身朝程风这边看来,不时的出议论之声,看得程风浑身不自在,这眼神,分明就在看一稀有动物麻!

    当然,群众看的是冷燕,惊叹于她的美丽,只怕无形中已经把程风给直接过滤掉了

    终于,人群中有一个小女孩惊叫出声“哇撒,他不是就是我地偶像——程风哥哥吗?哇,”说着小女孩已经冲出了人群,直奔程风而来,

    “什么?他就是程风?|”

    “确实和电视上的长的有点像,饿等等,我再看看电视去”

    “蛙,我地偶像来了呀——”

    “我地偶像”

    “”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万,在短短的时间里,街上的人群纷纷喊出寻找偶像的声音,成千上万的人纷纷涌向程风,原本窝在家里的人听了这声势浩大的声音后也纷纷冲下楼来,然后汇入人群里,人群已经沸腾起来,再无人关注冷燕的美艳,

    当然,某些se狼除外,在他们眼中,只有美人与否,别的,就算天塌下来他们也不会理会的,

    这副场面,程风愣住了,心里激动无比,不住的朝人群挥手“我在这里呀”

    作为一个正常人,谁不想有一大群人关注自己,支持自己?

    看他激动无比的神色,只怕是要来一段豪言壮语才肯罢休了,冷燕忙了他一把,身形一晃便失去了身影,

    “啊。我地偶像既然弃我而去,唔唔唔”“啊啊啊可可恶了,我追捧的偶像竟然不要我”

    “啊啊。我受不了了,我再也不要做你做我的偶像了,太不给面子了”

    “啊啊啊亏我从十层楼顶光着脚丫直接蹦下来,竟然也不吻我一下再走”

    一个漂亮女郎愤愤的跺着脚,未几,她老公跑了过来,大喘着粗气“老婆呀,你追偶像也忒快了吧,连裤子都没来得及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