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屋 - 历史小说 - 穿为爽文女主的绿茶妹妹在线阅读 - 第61节

第61节

    齐王虽败在了男女主手下,但文殊公子结局还算好,隐匿山川河流之间。

    齐王败后,女主曾对文殊公子招安,希望他能辅佐男主,但文殊公子拒绝,此生绝不侍二主,永不再入朝堂。女主被他的忠义所感,放他离去。

    难不成实际上是死了?

    以她对顾九卿的了解,女主可不是什么心善大度之人,文殊公子怕是暗中遭了毒手。

    顾桑沉默了一会儿,对着文殊公子郑重道:“当日羲祖庙庙会上,若不是公子出手搭救,小女子轻则毁容,重则丧命,虽说公子不需我这点子浅薄谢意,但我既碰到了公子,不能不当面道一声谢。还请公子告知住所,改日再备上薄礼送到公子府上。”

    文殊公子看她一眼,忽然道:“喝酒吗?”

    这……跨度有些大。

    她向他道谢,他却问她喝酒吗?

    顾桑眼眸垂下,颇有些为难道:“我不胜酒力,恐怕……”

    文殊公子打断她,“你不是要道谢么?”

    顾桑恍然反应过来:“公子想喝酒?”

    文殊公子说:“我这里没酒。”

    顾桑微愣:“我去买。”

    说完,便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顾桑带着两壶酒回来,一壶上好的杜康酒,一壶果子酒。

    杜康酒是文殊公子喝,果子酒是给自己所买。

    面具遮脸,她虽瞧不出他的脸色,但她知道他的心情不大好,可能非常不好。

    杜康酒性烈,她怕喝醉,果子酒不太醉人,倒是可以陪着恩公小酌两杯,以解忧愁,权当谢了他的救命之恩。

    她倒了一杯杜康酒,递给文殊公子,又给自己斟了杯果子酒。

    文殊公子闻着酒味,莫名低笑了一声:“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杜康酒倒是应景。”

    说罢,一饮而尽。

    有了酒,文殊公子便不怎么搭理顾桑,自顾自地喝着闷酒,五六杯酒下肚后,已有了微醺之态。

    顾桑虽不像文殊公子那般喝闷酒,但想到女主心中未免有些惆怅,她捧着酒杯,时不时地轻抿两口,果子酒带着点甜味,发现味道不错,又给自己续了一杯。

    她不是贪杯之人,对于不太相熟的人又存有戒备心,毕竟文殊公子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虽然文殊公子救过她,感恩是真的,不相信也是真的,顾桑告诫自己只许喝三杯即可。

    喝完第二杯,正要给自己续第三杯时,文殊公子却忽然伸手端过她手中的酒杯,往里斟满杜康酒,继而将酒杯放回她手边:“尝尝这个,说不定比果子酒更应你的景。”

    她才没有愁到需用烈酒解闷的地步。

    顾桑微蹙眉头,手指摩挲着酒杯的边缘,随即抬眸一笑:“好,我尝尝。”

    酒香醇厚,但也够烈,入喉辛辣十足。

    文殊公子醉眼醺重,偏头睨向顾桑,忽地语出惊人:“有没有闻到我身上的味道?”

    这话……颇为暧/昧。

    但是,顾桑却没从文殊公子眼里看到任何猥/琐色意,他脸上唯一清晰的便是那双眼睛,黑漆漆的,即使染上了醉意,依旧如黑洞般深邃不见底。

    一种莫名的怪异感骤生。

    鬼使神差般的,顾桑当真凑上前闻了闻,扑鼻而来的是浓烈的酒味:“酒、酒味。”

    她盯着他的面具出神,面具给他整个人增添了十足的神秘感,让人忍不住好奇,忍不住想要窥探那方面具底下,倒底掩映的是一张怎样的面孔,倒底是丑,还是美?

    都道文殊公子才智不输任何人,却貌丑无比,可这样一个气质清绝的公子当真是颜丑之人?

    可能凑得过于近,文殊公子略一抬手,顾桑一时不察,猛地被推开,一个趔趄坐到了地上。

    文殊公子说:“女子当有女子的模样,无端靠男子这么近作甚,失了女子当有的矜持仪态。”

    顾桑:“……”

    分明是他叫她闻的。

    她恼怒地瞪向他,文殊公子却转眼又抱着酒壶饮酒,压根就不看她,权当她透明似的。

    没两杯,就醉的不省人事,歪头倒在桌上。

    顾桑黑溜溜的眼珠转了转,伸出手指推了推他:“诶,文殊公子,还喝吗?”

    见他没反应,她伸手去取他的面具。

    手指刚碰到面具,银质的冰凉感瞬息从指尖传来,她猛地缩回手,用力拍打了一下自己的手背:“好奇害死猫!”

    文殊公子呓语一声,似乎含糊说了句什么,当顾桑倾身去听时,只闻得轻酣声。

    *

    站在昭南院门口,顾桑抬袖闻了闻,刺鼻的酒味迎面扑来,她蹙起眉头,准备打道回去时,陌花推门走出。

    顾桑立时展颜一笑:“我来找大姐姐。”

    陌花恭敬行礼:“三姑娘,主子从宫里回来身子疲乏,已经歇下。”

    “大姐姐今儿肯定累坏了,那我明日再来探望。”

    从静安寺赶回家,又进宫面圣,这一趟趟的,肯定没有时间休息。

    顾桑眯着一双好看的杏眸,从背后掏出一个油纸袋子递过去:“陌花姐姐,这是我外出时买的栗子糕,烦劳你转交给大姐姐。”

    “是,三姑娘。”陌花应道。

    第二天,顾桑给施氏请过安后,照例来昭南院。结果,却吃了闭门羹。

    陌花道:“三姑娘,主子今儿身子不适,不便见你。”

    顾桑深深拧眉:“大姐姐身子不好,我去看看。”

    语落,便往里走去。

    陌花伸手一拦:“三姑娘,主子需静养。”

    顾桑抿了抿唇,没说什么便走了。

    第三天过来,依旧被陌花拦在了院外。

    陌花不卑不亢道:“三姑娘,主子最近新得了一道琴谱,等会儿要练习,恐怕没空与三姑娘闲话家常。”

    顾桑不悦地瞪了陌花一眼,也没说什么,转头就走。

    第四天、第五天仍被拒之门外。

    顾桑清楚意识到,顾九卿在生气,且气性非常大。

    初时,以为是那日试探女主身体状况的事惹恼了他,可女主送她黄金,还有闲心撩/拨她,她便以为此事算是揭过,哪知道女主突然不愿意见她了。好吧,就当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得罪了女主,毕竟女主的心思太过诡谲难测,可她已经连着五天放低姿态主动给女主递台阶,女主却是半点不留情面。

    她是以攻略女主为目标,又不是低女主一等,真没必要事事迁就。

    顾桑笑容尽敛:“明人不说暗话,大姐姐的心思太难猜,还请陌花姐姐告知我究竟是哪里得罪了大姐姐,让大姐姐如此冷待。”

    陌花看了一眼顾桑,躬身道:“奴婢也不知。”

    “陌花姐姐的嘴倒是严实。”顾桑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陌花折回屋内,回禀道:“主子,三姑娘已经离开。”

    顾九卿懒懒地倚在窗边,狭长的凤眸漆黑如墨,目光一瞬不瞬地注视着那抹远去的倩影,直至彻底消失眼帘,方才不紧不慢地收回了视线。

    他低头,抬手抚上胸口,似问自己又似问陌花:“你说如果她知道,我是因为馄饨摊上她对别人的笑……会不会以为我心生妒忌?”

    陌花垂着脑袋,颤颤巍巍道:“奴婢不敢!”

    “出去!”顾九卿冷哼一声,挥退陌花。

    自见她与人欢喜同食,肆意而笑,他便一直有种疯狂想要撕碎那个毛头小子的冲动。

    只想她对他笑,只想她对他说话,只想她眼里心里所见皆是他,这是他所图的情感,她只对他的情,图谋没变,可初衷却背道而驰,这份几乎险失理智的嫉妒之心渐渐脱离他的掌控,让他对她的在意、对她付出的情感大有超过三成的趋势。

    她与他之间,他的情绪不能由她所掌控,这种失控的感觉让他觉得危险。

    只有他玩弄他人的情感,不许别人掌握他的。

    她,凭什么例外。

    顾九卿拧眉看向小几,熟悉的油纸袋子映入眼帘,他眉头拧的越发紧了,那是五日前顾桑送过来的栗子糕,而她颇有闲情跟人吃馄饨,回家途中随意买的栗子糕就想打发他。

    这对比……还真是讽刺。

    难道不知他最喜的是茯苓糕?

    她对他,也未见得多少真心。

    不过,各有鬼胎,各有算计。

    栗子糕放了五天,始终未动过一口。

    他走过去,取出一块栗子糕放入嘴里,入口冷硬难咽,早已失去了原本的软酥香味。

    好吃的东西,放久了味道都会变。

    顾九卿一口吐了出来,视线重新投向案几上的栗子糕,随手将其扔入纸篓。

    眸色冷的犹如结了冰霜,下一瞬,又似想起了什么,眸底的冰冷之意有所消融。

    ……

    顾家嫡女和康王的婚事是时下燕京最热议的事,原本婚期要定在来年夏末,但钦天监合了顾九卿和司马骁的八字后,说夏末的黄道吉日与之相冲,将婚期延后定于次后年春末,距今尚有整整一年半。

    未真正成亲,变数太多,这不婚期刚定下没几日,承显侯夫人便进宫为北嘉郡主请旨赐婚。

    承显侯夫人是太后的亲侄女,魏文帝的嫡亲表妹,已逝的承显侯更是为魏文帝的登顶之路立下汗马功劳,及至救驾而死。可以说,没有当初的承显侯,便没有如今的圣上。

    “陛下,陛下也是从小看着欢欢长大的,明欢性子虽骄纵,却是因为早年丧父,被臣妇过分疼爱了些,臣妇想将她失去的父爱一并弥补给她。臣妇跟侯爷就明欢这么一个女儿,所求惟愿她顺遂平安。可事与愿违,贼老天偏要折磨臣妇的娇娇女,害得她吃尽苦头。”

    承显侯夫人身穿诰命服,匐跪在地,哽咽着道,“这孩子打小就喜欢康王殿下,一门心思全扑在了他身上,就是这份执念撑着,明欢才能拼命从人牙子手里逃出生天。”

    承显侯夫人红了眼睛,却忍着没有落泪,她神色哀楚:“表哥,明欢的执念有多深,表哥你也清楚,她不能嫁给康王,肯定会寻了短见,臣妇不能失去这唯一的女儿,求你看在往日的情分上,全了明欢这孩子的一片痴情。她一定会改掉小性子,成为康王殿下的贤内助。”

    魏文帝看着下首哀戚绝望的妇人,面色有所松动。

    魏文帝道:“朕知道明欢一直想成为康王妃。”

    承显侯夫人闻言,立马磕头道:“求陛下给个恩典,让明欢成为康王殿下的平妻,对外她和顾家女皆是康王的妻,对内以顾家女为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