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书迷正在阅读:群友全穿越!就我在地球?、我又养死反派了、炮灰打脸指南[快穿]、穿成十八线后暴富了、快穿:绝美炮灰不想被伤害、女穿男后他抱走了男二、重生:霍先生他太温柔了、嫡女重生,我才是真千金、古穿今:一觉醒来我脱单了、国师总想洗白自己[快穿]
有手拦上少年的腰,他掉进了一个有些冷的怀抱里,鼻尖是叶初身上的味道。 就好像是devil告别的那天。 不过这次不是公主出逃,而是野兽把他抢走。 …… 光与暗的较量,因为有了大雾,难以辨别谁赢谁胜。 感觉不到后面有人之后,叶初才把鸦透放了下来。 刚刚冷冰冰的样子已经完全褪去,叶初眸里露出一点不舍,低下头小心翼翼去舔了舔少年的唇。 像是大型犬科一样,通过他的独特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喜欢。 鸦透的任务除了最后一个关于叶初的,已经全部完成。 被他任务针对的对象,此刻却在白雾里很青涩又很小心地亲他。 “我把他们甩掉了。”叶初低声道;“但他们应该很快就能追上来。” 特别是沈长临,白天是光异能的主场。 “所以呀呀你要快一点。” 鸦透很少听见叶初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只不过他现在更关注的不是他的语气,而是他说的话。 从刚刚叶初突然出现,到现在说让他快一点,鸦透几乎有一种叶初已经知道了什么的错觉。 “快一点什么?” 鸦透觉得声音发紧,一句话开口了几次,才完整地说了出来。 叶初握着他的手,在鸦透的目光中带着他抵住了自己的太阳穴。 那里格外脆弱,也是一枪崩掉丧尸后最好拿晶核的地方。 而叶初将他的手抵在这里,鸦透几乎是立刻明白——叶初知道了。 “我的晶核颜色很漂亮。” 就像初遇时那样。 在鸦透挖晶核的时候,叶初在旁边说他的晶核很漂亮。 很漂亮很漂亮的晶核,两个漂亮侧面证明了叶初的晶核等级格外高。 鸦透那个时候却没有反应过来,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提醒他“财不外露”,因为“会有人觊觎,然后过来抢”,而当时叶初不屑地回答: ——“他们抢不走的。” ——“除非我亲手给,不然全给弄死。” 谁也没办法拿走丧尸王的晶核,除非他亲手给。 从最开始的相遇就注定了之后的结局。 如果任务不是要杀死他,而是要他的晶核,叶初根本不会让鸦透知道,会在暗地里把晶核拿出来,像之前送礼物那样,把晶核交给他。 而这次,叶初在知道他的呀呀的任务之后,没有任何犹豫就跟了过来。 假装来袭击,以正当的方式把呀呀带走,这样就不会让人觉得呀呀跟他有关系。 叶初不喜欢人类,也知道人类基地的人都不太喜欢他。 跟他扯上关系也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以这种方式将呀呀从这段关系里摘出来,在呀呀拿走他的晶核回到人类基地之后,也可以过得很好。就算有争议,有那个小金人还有一个小银人在,应该也会过得不错。 叶初习惯性以鸦透为中心考虑事情,只要呀呀过得开心就好了。 就像他每天晚上过来抱着鸦透睡觉却没有把他带走。鸦透被带走以后,即使找到了鸦透的具体位置,也没有立刻现身,因为他觉得那些人比他照顾得要好。 直到昀舟不给谁不给饭让少年受了委屈之后,他才忍无可忍地跑了出来。 又比如现在,他在知道鸦透任务之后,又出现在了这里。 只是叶初觉醒意识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算久,像人却又不完全是人,做不到面面俱到。 他只思考着怎么将鸦透完全摘出来,却没有想过鸦透被丧尸带走之后回去会面对什么。 叶初不知道这是鸦透最后一个任务,他只知道鸦透的任务需要他。 所以他就来了。 “就像那天晚上一样,打一下就好了。” 他说的是离开devil的那天晚上,少年坐在大猫身上,朝着昀舟开枪。 只用手稍微动一动,任务就可以完成。 “那你想过我会很难过吗?” 鸦透声音有点发颤,想将自己的手拿下来,却被叶初握得很紧。 各种情绪充斥在心里,酸涩得似乎要爆炸。 叶初另外一只手摸了摸少年的脸,有点笨拙地安慰他,“别哭啊呀呀。” 泪水沾在了叶初的指尖,鸦透眼眶通红,眼尾湿润。 这些人真的很怕他哭,只要呜咽一声,他们都会乱了阵脚。 “但是如果不这样的话,呀呀也没办法出去。”叶初声音很无奈,仔细替鸦透擦干泪水,却没想到眼泪越流越多。 “我不要。” 鸦透真的很讨厌这样。 像上一次[月光城堡],也是这样以同样的方式在他面前离开。 叶初无法复活,复活了任务就会失败。 一切好像形成了一个闭环,鸦透这句“我不要”都显得格外苍白无力起来。 “谁跟你说的这些?”鸦透红着眼问。 叶初没吭声。 明明就是知道,却不跟他说。 鸦透红着眼还想说什么,却听见雾里传来沈长临的声音。 “叶初!” 沈长临曾经从鸦透那里知道了丧尸王的名字,此时惊怒地喊着他的名字。 他最先赶上,而昀舟紧随其后。 已经有人赶了上来,怒视着这个带走少年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