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所幸这家的小拉比较争气,距离约定时限还有三个半月,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七十左右。 沈慧因为生病常年住院,所以沈渡津每天下班后都会去医院看上一眼。 沈慧喜欢花,尤爱百合,从前沈慧每周五都会给家里的花瓶换上新的百合,这样每周六大家都在家的时候就能闻到家里充斥着的新鲜百合香味。 如今沈慧不在家,这项事务就由沈渡津来完成。 每周五他都会给沈慧的病房换上新的百合。 夏日傍晚的步行街充斥着被烈阳炙烤过后的柏油沥青味道,汽车鸣笛不时刺破静谧,路上行人络绎不绝。沈渡津蹲在花桶前注视着老板打包装。 盛闵行很少经过这条步行街,他常住的地方在步行街的相反方向。去夜幸必须要经过这条街,索性晚餐就在步行街新开的餐厅解决。 黑色车身掠影而过,步行街拐角的花店前有一大片空地,他将车停在那里,随后整了整衣襟,从车里走出来。 花店老板打好了包装,用吸水布擦干沾在外包装纸上的水珠,将花递给了沈渡津。 沈渡津道谢,转身推开玻璃门,门框上的风铃不小心被他肩头碰到,发出清脆空灵的“叮铃”声。 花店门口摆放着两个米白色花架,上面摆满了店主精心侍弄的花草,花香一直蔓延到十米以外。 他不经意间低头,发现包装上还有一小块没被擦掉的泥渍。于是他边走边抬手用指腹抹去那片泥渍,没注意面前正有人经过。 那人闯进他视野里的时候已经躲闪不及,他有些冒失地出现,被那人稳稳当当的接了个满怀。 “抱歉。”沈渡津迅速侧过身将怀里的花好好护住,但还是不可避免的压扁了一片百合花瓣。 他对于这种大街上撞到人的事情不太在意,道了歉抬脚就走。 “没……”盛闵行后退半步,彻底看清了面前人的全貌,一下子定在原地。 他猛地抓紧沈渡津的右侧小臂,开口便有些颤抖:“齐度……?” 齐度就是云城众多世家子弟感叹盛闵行痴情的对象。 沈渡津明显抖了一下,大脑迅速反应过后轻声道:“你认错人了。” “不可能。”盛闵行下意识反驳,他似乎是不肯相信,将手攥得更紧,目光在沈渡津脸上扫视,想找出这人说谎的蛛丝马迹。 他设想过很多回与齐度的重逢,可能在某间咖啡店,或是充满异国风光的小镇,又或是某次画展,他也思考过再次见面时会做些什么,拥抱寒暄,聊起近况,什么都可以。 他一定会告诉齐度,自己找了他很多年。 沈渡津更加敛了敛神色,抬眼与盛闵行对视,冷声道:“我不是你要找的人。” 盛闵行没说话,他眼神有些涣散,手也越攥越紧,紧到沈渡津几乎要痛呼出声。 马路上应当是发生了什么紧急事件,过路的汽车纷纷急刹鸣笛,发出刺耳的声音,沈渡津嫌恶的眼神彻底唤醒了盛闵行。 盛闵行忽的想起些什么,抬起沈渡津的手臂看了好几眼。 半晌后他手上力道松了松,歉意地笑笑:“抱歉,是我认错人了。” 沈渡津察觉到手上的力道有所减轻,当即奋力甩开那只下一秒可能又会如铁钳一般限制住他的手。 被盛闵行抓过的地方留下了一道刺目的红痕,暴露在空气中有一种异样的灼烫感。 他嫌弃地将手臂放到衣摆处用力摩擦,那阵灼烫感转为刺痛,存在感更为强烈。 盛闵行彻底垂下手,眼神瞬间暗下来,眼底是掩盖不住的失落。 他确信了,那人并非齐度,齐度是开朗且活泼的,就是个会说话的小太阳,不像眼前这人,浑身上下透着死寂与苍白,像死过一回一样。 而且,人体特征是不会骗人的。齐度右手腕口处有一颗红痣,那人手上没有,只有一道异常狰狞可怖的疤痕缠绕满整个手腕。 ** 七点,沈渡津到达云大第一附属医院的回春楼五楼。 回春楼是肿瘤专科楼,这楼名字起得也有意思,妙手回春,医生妙手有限,患者回春是个美好的期盼。 医院走廊回声重,似乎永远没有安静下来的时候。沈渡津提着刚才下班在路边买的一袋苹果进了508房,来陪他妈沈慧说话是沈渡津每天下班以后都会做的事,每天一次,一次两到三个小时不等。 十二岁那年,沈慧和齐德离了婚,那时开始沈慧便是一个人带着他和沈俞。后来沈渡津十几岁的时候被强行送到了兰城的训犬师机构接受成为一名优秀训犬师必须要经受的训练,又经过一系列并不美好的波折后他才重新回云城找到沈慧。 沈慧靠在床头,看见刚从厕所洗完苹果出来的沈渡津,强打精神挤出一丝笑道:“度度,下班时间赶的话就不用每天都过来的……” 沈渡津坐在床边,手上的苹果皮被削掉了一大半,动作精细得像在做什么高难度的实验,闻言他没什么表情的回复道:“跟您重申过很多次了,不要叫我‘度度’,我不喜欢。” 沈慧垂下眼,像是在回忆些什么:“可是我都习惯了,这是你的小名,从小喊到大的。” 沈渡津见说不通干脆也直接放弃,反正不是第一次了,强行纠正过后下一次沈慧还是会这样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