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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情长 第55节

    既然是沈幺的相好,他就不计较了吧。

    程珩一见他们两个好了,开口道:“阿公拿了条裤子给你,回你屋头试试。”

    张疯子站起来,领着程珩一进了屋。

    岑眠坐在石凳上,撑着下巴,抬头望着那一串串葡萄。

    一阵夏日晚风吹过,吹走了烈日炎炎下的最后一抹燥热,吹走了石桌上的一页白纸。

    岑眠弯腰,捡起那张白纸,不经意看清了白纸上的文字。

    张疯子的字迹竟然出乎意料的隽秀。

    上面写了三四首短诗。

    有写荷塘的,有写葡萄架的,也有写那活鱼的,短短几句话,却写的生动有趣。

    岑眠虽然不懂诗,但读起来也觉得有趣,与她以往读过的现代诗不同,这些文字,仿佛白溪塘给她的感觉一样,辞藻并不华丽,但干净得纯粹,如泉水能洗涤繁华内心。

    她不知不觉读到了最后一首——

    《记仇》

    沈幺相好推我

    纵使她比隔壁村花好看一百倍

    也是坏坏

    蛇蝎心肠!

    岑眠:“……”

    等到张疯子出来,岑眠把纸扔到他脸上。

    “你干什么写诗骂我!”

    张疯子将飘在空中的纸藏进胸口,也气恼道:“你干什么看我的东西!”

    他跑到石桌前,看见其他白纸还好好的背面朝上,松一口气。

    “你看多少了?”他不放心,又问岑眠。

    岑眠见他抱起那一叠纸,像是护着秘密似的,不想叫人知道。

    “就那一张,风吹下来,我不小心看到的。”

    “这里面都是你写的诗?”

    张疯子瞪她,“你不许说!”

    “干嘛不让说,你写的又不差。”

    “本来就不差!”

    “……”

    没想到张疯子还挺自信。

    “那你遮遮掩掩干什么,都给我看看吧。”

    岑眠还真挺想看他其他的诗都写了什么。

    张疯子盯着岑眠的眼睛看了许久,没有从里面找到一丝他不喜欢的揶揄笑意。

    他迟疑片刻,终于下定决心,从他的怀里剖出他的秘密,将他的秘密像捧着心脏似的,小心翼翼捧出来。

    岑眠和程珩一坐在石凳上,一页一页翻着张疯子的诗。

    张疯子双手放在腿上,紧张地看他们。

    岑眠时而笑,时而皱眉。

    她的每一个表情,都让张疯子一颗心七上八下。

    张疯子觉得自己像是没穿衣服,催道:“看完了没有啊。”

    岑眠把那一叠纸还给他。

    “你写的很好啊。”

    张疯子不信岑眠的评价,转头去问程珩一,“你也觉得好?”

    程珩一点点头。

    岑眠问:“这些诗发表过吗?”

    张疯子愣了愣:“我没想过发表。”

    白溪塘里没人跟他说话,他只是想写写字,跟纸说话。

    “你要不要试试投稿?我有个朋友是出版社的编辑,应该可以帮忙看看。”

    张疯子又把他的诗抱回了怀里。

    他想了许久,脸上的表情挣扎。

    最后,岑眠带着张疯子的那一叠诗走的时候,张疯子跟在她后面,跟了一路,絮絮叨叨。

    “诗你用电脑抄完了,叫沈幺赶紧还给我。”

    “好。”

    “不要给别人看。”

    “好。”

    “要是有结果,你记得告诉我。”

    “好。”

    张疯子凶她:“别忘了!”

    岑眠翻了个白眼:“知道啦!”

    在张疯子那耽误了时间,回去的时候,小龙虾差点烧糊了,幸好沈平山出来抢救了一番。

    沈平山气呼呼地骂着程珩一,说他缺心眼儿,锅里烧着菜还能出去那么久。

    程珩一顶着骂声,利落地炒了个青菜,开饭了,沈平山才住了嘴。

    岑眠把张疯子的诗放回房间,又挑出两张她觉得最好的,拍了照,发给了柳芳芳,道明了缘由。

    柳芳芳是她以前小学和初中同学,坐在前后桌,关系熟稔。

    柳芳芳从小语文就好,毕业了就在出版社当编辑,短短几年,就当上了某畅销杂志的副主编。

    很快,柳芳芳就回了消息,是一张截图,截图是上次她们聊天的时间,半年前。

    岑眠:【……】

    柳芳芳:【没事想不到我。】

    岑眠近年在国外,和国内的朋友们确实不常联系。

    她心虚地回道:【哪有……】

    正好,程珩一端着小龙虾上桌,满满一大盆,红艳艳,香得人迷糊。

    岑眠拍了一张小龙虾的照片,分享给柳芳芳。

    柳芳芳:【没事还要来馋我?你知道我现在还在上班吧?】

    七点对于职场打工人来说,才刚刚开始。

    岑眠:【这不是没事给你分享一下我的生活嘛……】

    柳芳芳找茬归找茬,岑眠之前发给她的诗,她认认真真看完了,发了很长一段的评价,又给推荐了几家会收短篇诗歌的文学刊物。

    柳芳芳:【回头你把电子稿发我,我推给这几家编辑看看。】

    岑眠立马吹捧起她:【靠谱!回北京请你吃饭!】

    柳芳芳:【少来。】

    正事聊完。

    柳芳芳冷不丁问:【你跟程珩一在一起?】

    岑眠:【……】

    岑眠:【你怎么会知道?】

    柳芳芳又发来一张截图,是前面岑眠发给她的小龙虾照片。

    截图里只保留了端着小龙虾盆的一只手,男人的手被鲜红的小龙虾衬得冷白。

    柳芳芳在那只手的手背虎口处,画了一个红色圈圈,红圈里有一个分外不明显的黑色小点,像是一颗小痣。

    柳芳芳:【你小学的时候用铅笔芯戳的。】

    岑眠一惊:【还有这事?我怎么不记得……】

    她干过这种缺德事?

    柳芳芳:【你能记得什么,上学书包都能忘的。】

    岑眠盯着照片里那个黑色小点,陷入沉默。

    她抬起眼,看向坐在她右边的程珩一。

    程珩一正在剥小龙虾,没戴手套,十指沾了红油,沿着手背蜿蜒流下,流经虎口处。

    他剥完虾,自然而然地将虾肉丢进了岑眠的碗里。

    程珩一的手伸来时,岑眠看清了他虎口处的黑色一点。

    不是痣,而是深埋皮肤之下,铅类的色素沉积,深灰顿涩。

    岑眠忽然想起来了。

    那天她的铅笔芯戳下去的时候,血珠像那红油似的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