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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穿来的将军丈夫在边疆养娃[七零] 第21节

    说实话,秦清曼大冬天看着卫凌单穿一件衬衣进出门真的替对方冷,毕竟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拥有暖气的时代,对于怕冷的她来说,她替卫凌冷。

    面对秦清曼递来的衣服,卫凌满意又满足,接过衣服就进东屋老老实实换上。

    “姐,卫大哥是姐夫啊?”

    揉了好一会肚子的楚楚缓过了劲,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秦清曼的身边,甚至还意外地问了这么一句。

    秦清曼好不容易冷却下去的脸又因为楚楚的这句问话飙升着温度。

    原本只是应付刘和昌那些人的话此时在面对小孩那双清澈的大眼,她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说真话,肯定会伤到小孩;说假话,对卫凌就太不尊重了,怎么能利用了一次又一次。

    就在秦清曼为难的时候,换了衣服的卫凌出来了。

    有些人天生就有难以掩藏的贵气,哪怕穿着的衣服补丁叠补丁,但也不会难看,反而让人觉得是落难的王子,更显气质。

    秦清曼与楚楚就被卫凌的气质震住了。

    楚楚忘了问话,秦清曼也忘了脸红,姐弟俩就这么目不转睛地看着卫凌。

    看的卫凌都以为自己哪出了问题,疑惑地低头检查一遍。

    衣服除了小点,短点,好像并没有哪扣错,或者是破洞。

    卫凌的诧异惊醒了秦清曼,秦清曼瞬间想起楚楚刚刚问自己的话,也不知道卫凌有没有听到,她赶紧提着热水进了自己屋子,关门前只留下一句话。

    “我收拾收拾自己。”

    她今天的内衣也汗湿过,山上没条件就没来得及换洗,此时回了家,温暖的房间,干净的衣服,让她有了收拾自己的冲动,反正今天晚上厅里的火炉不停,烘一件衣服是烘,多烘几件也是消耗一样的柴火。

    面对逃避的秦清曼,卫凌眼底是淡淡的笑意。

    他知道秦清曼害羞了。

    “楚楚,帮我去院子里举灯。”卫凌也没闲着,他打算把野猪清理出来,不然拖得越久就越难清理。

    “好的。”

    楚楚很乖巧,穿上厚厚的棉衣举着灯就跟卫凌到了院子。

    昏黄的光线下,野猪身上并没有雪,但整个身躯早就僵硬了。

    估计再多放一会能僵硬成冰块。

    楚楚看着地上的野猪兴奋得满脸通红,举着的灯也因为小身子的激动光影微微晃动着,“卫大哥,要烧水吗?”他记得村里杀猪的时候是需要烧水褪毛的。

    说完这话,小孩还没等卫凌回答,自己又忧愁起来,“糟了,我家没这么大的烧水锅,怎么办。”

    卫凌看出楚楚是真真切切在忧愁,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意,伸手揉了揉小孩软乎乎的头毛,解释道:“不用烧水。”

    杀猪这种事,有烧水的做法,也有不用烧水的。

    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卫凌蹲下身子开始干活,野猪喜欢在树干上蹭痒痒,不仅皮韧,毛还粗硬,吃肉时最好不要味道不怎么好的猪皮。

    不要猪皮就不用烧水褪毛。

    所以卫凌现在要做的就是扒皮后庖丁分解。

    一把并不大的匕=首被卫凌使用得如臂使指,三百多斤重的野猪不到半小时就被完全肢解成块平摊在雪地里。

    因为猪死了半天,血液早就凝固,干完这一切,地面上并没有留下多少血迹,这让收拾完出来的秦清曼震惊了,眼看着卫凌打算清理内脏,她才赶紧去厕所提了粪桶来。

    “卫同志,扔这里面。”

    猪肠里都是粪便,不能乱扔,这东西看着虽然埋汰,但对农村人来说却是好东西,来年能肥地。

    秦清曼家也是有地的,当然也需要这东西。

    卫凌确实手脚麻利,就算收拾猪内脏也没花多少时间就收拾干净。

    一手提着剥了皮的猪头,一手提着简单收拾好的内脏,卫凌看向秦清曼。

    “送到厨房,我今天晚上就收拾出来。”

    从接收野猪那一刻开始,秦清曼就知道今天晚上是个不眠夜,有些肉能冻起来,有些却是不能的。

    比如内脏。

    内脏这些东西如果不趁新鲜收拾出来,解冻后的味道就不对了,所以今天注定是个辛苦的夜晚。

    需要冻起来的大块肉秦清曼不动,就放在雪地里冻着,冻一晚上保证能硬得像石头,起码能存到来年化雪,就是看到所有肉都被卫凌肢解,秦清曼有了某些猜想。

    野猪三百来斤,个头不小,猪头也就不小,火炉上的锅炖不下,得烧厨房里的大灶。

    “卫同志,肉应该还没彻底冻上,你去帮我割盆肉,要三分肥,七分廋,一会腌好后我做成风干香肠,能放很久,吃的时候也方便。”

    秦清曼递给卫凌一个大盆,不客气地使指人干活。

    这么大头猪对方都能三下五除二收拾清楚,给自己剔盆肉肯定也容易。

    “好。”卫凌接过盆接着干活。

    楚楚又举着油灯屁颠屁颠跟在卫凌的身后照明。

    越跟在卫凌的身后,小孩对于卫凌就越崇拜,他从来没有见到有人干活能干这这么快,这么好,好到他舍不得卫凌离开自己家。

    看着卫凌那高大而结实的身材,楚楚的安全感更足。

    蹲在卫凌的身边,小孩小声问道:“卫大哥,你能不走吗?”

    正在按秦清曼要求剔肉的卫凌手下一顿,看向小孩那双清澈的大眼,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眼角的余光甚至看了一眼厨房的方向。

    他知道秦清曼一定能听到院子里的说话声,也知道秦清曼一定在听。

    卫凌的内心突然就紧张起来。

    “卫大哥,我跟你说,我几个叔叔家的人都可坏了,婶婶们欺负姐姐,堂姐、堂哥就欺负我,今天姐姐不在家,彩云姐他们就闯进我家想抢粮食。”

    可能是卫凌给人的安全感实在是太足,楚楚没留意到卫凌的沉默,而是自顾自说起还来不及跟秦清曼诉说的委屈。

    厨房里,秦清曼其实听到了楚楚的话,但她没法冲出来,只是握紧了手里正在使用的菜刀。

    卫凌眼角的余光一直留意着厨房位置,他听出秦清曼的激动,问小孩道:“那你是怎么处理的,他们抢走粮食了吗?”说话间,他脑海里闪过秦家厅里两只个头不小的鹅。

    “没有,大白,小白可厉害了,它们俩以少胜多赶跑了一群坏人,还把彩云姐的头发、头皮都扯掉了,害得彩云姐被退了婚。”

    回想起秦彩云姐弟三人的狼狈,楚楚说话的声音都大了一些。

    可见守护住家里的粮食对于小孩来说到底有多开心。

    卫凌看着小孩那双清澈的眼睛能想象出面对气势汹汹上门抢粮食的坏人小孩到底有多害怕,有多无助,难怪会问自己还走不走,能杀死野猪,能保护秦清曼的卫凌对于小孩来说就是绝对的安全感。

    卫凌能想到的秦清曼也想到了。

    沉默着,秦清曼开始考虑真正的生存问题。

    原本她想着自己一个人也能养活与照顾好楚楚,但经过这的段时间的经历她才明白楚楚最缺少的是什么。

    是安全感。

    哪怕她的芯子已经变了,也已经能保护楚楚,但在楚楚的观念里一个家里一定要有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才能支撑起门户,才能不被人欺负。

    秦清曼是后世之人,虽然接受到的思想更加先进,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在这个年代,如果家里有个男人确实能少很多的麻烦。

    原主这具身体已经成年,正是一家有女百家求的时候。

    只要她的婚姻一天没有定下来,她的几个婶娘就一定还会算计,今天赶走了刘和昌,明天可能还会来个张和昌又或者是周和昌。

    天天被贼惦记不仅恶心人,还要费尽心力防守。

    要是哪天大意没防住就有可能阴沟里翻船,秦清曼不想真的有这么一天。

    要不,真找个人结婚?

    毕竟现在才七十年代初,离改革开放又或者是恢复高考还有很多年,靠山屯虽然地处偏远,但谁也不能保证绝对的独善其身,毕竟历史上这几年什么样的人物都很艰难。

    唯有军队还算安全,没有手伸得进去。

    带着种种担忧,秦清曼快速清洗着猪内脏。

    猪肝与大肠洗干净后她打算卤上,到时候下酒或者是配菜吃都很不错,猪肚洗干净挂起来,这可是后世很多人都喜欢吃的好东西,美容养颜,还能治虚症,楚楚那孩子那么瘦小就可以多吃些。

    小肠洗净先晾着,是灌香肠时的最完美容器。

    厨房里的大灶烧上后整个屋子的温度渐渐起来,等锅里的水开后,秦清曼把大肠下到锅里卤煮时还有点微微的遗憾,可惜没有猪血与糯米,不然一道美味的灌血肠绝对能让人吃得欲罢不能。

    后世农村才能吃到正宗的灌血肠,因为只有现杀的猪血才是最新鲜的。

    就在秦清曼把猪头也下到锅里时,卫凌与楚楚端着一盆肉回来了。

    卫凌不知道秦清曼需要多少肉,干脆就按照盆的大小割了满满一盆,最少三十来斤。

    看着这满满的一盆肉,秦清曼就算是想帮忙也帮不上手。

    太重,她抱不动。

    “放哪?”卫凌看出秦清曼的为难,主动问。

    “放厅堂里,离火炉远点,我马上过去收拾。”秦清曼一边交代卫凌一边往灶膛里塞大块的木柴。

    需要卤的东西都卤上,还有一副肺灌了水后泡在水里。

    肺里的杂质不好清理,得多冲几遍水,等她把灌香肠的肉用调味料腌上就能回来给肺换水了。

    在秦清曼打理厨房时,楚楚与卫凌往厅堂而去,家里多了一个人,楚楚很兴奋,过了平时睡觉的点也犯困,而是一直跟在卫凌的身后转悠,偶尔帮忙打下手。

    比如进厅堂的时候就是楚楚帮忙掀开的帘子。

    帘子一掀开,卫凌端着盆走了进去。

    刚进去他就愣住了。

    因为他的衣服已经被清洗好并晾在离炉火最近的地方,因为火的温度,衣服上正在冒着丝丝白色的水汽。

    只要想到秦清曼帮自己洗了衣服,卫凌就差点同手同脚。

    厨房里,秦清曼也忘了这茬。

    之前她擦洗好就发现卫凌带着楚楚去院里处理野猪,见没烧水,就猜到可能是剥皮,想着卫凌既救了自己性命,又送了半头猪,现在还在忙活着分猪肉,她就忍着羞耻心把卫凌的衣服洗了。

    总不能等卫凌忙完再洗自己衣服,那也太不厚道。

    幸好洗的是卫凌的外衣外裤,秦清曼才没那么难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