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屋 - 都市小说 - 开局失业,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在线阅读 - 第三百四十章 色彩

第三百四十章 色彩

    李清宁刚上车。

    手机响了。

    她看了一眼,本来清冷的脸慢慢地泛起笑意,她笑盈盈的把手机放下,系上安全带,启动车子,开车出了小区。

    江阳也放下手机。

    他继续写剧本。

    三哥招呼服务员,要了一杯柠檬水,放到江阳跟前。

    他坐在旁边,看着密密麻麻的本子,“写的什么剧本?”

    “一个离异男人,在朋友陪伴下走出来的公路片。”

    江阳说

    “电影剧本?”

    三哥在得到肯定答桉以后,没再打扰江阳,又坐了回去,陆陆续续的,洪山、庄齐他们都来了,文妮儿也跟着过来,今晚是乐队的第一次演出,他们得看看。

    江阳就不看了。

    李清宁给他打来电话,这边车开不进来,李清宁在外面等他。

    江阳收拾了东西,把写下来的剧本收起来,本子和笔还给老板,老板正在看电影,伸手接了过去,江阳瞥了一眼,他看的是《独自等待》,还挺入迷的。

    “我先走了。”

    江阳朝正在闲聊的洪山他们打招呼。

    庄齐:“你不留在这儿看演出?”

    江阳:“和我老婆约了去吃饭。”

    江阳朝他们摆摆手,朝门外走去。

    洪山叮嘱他:“慢点。”

    “知道了!”

    江阳的身影消失在渐渐外面的人流中。

    文妮儿忽然记起来:“江阳没喝酒吧?”

    三哥:“没有。”

    文妮儿放心坐下,刚要说话,旁边一直在看手机的老板放下了手机。

    文妮儿问他:“这电影怎么样?”

    “挺好的。”

    老板摸了摸兜,问洪山:“有烟吗?”

    洪山刚要想说有,想到媳妇在身边,“没,没有。”

    老板看向三哥,三哥拿出烟盒,递给他一支,“心脏不好能抽?”

    老板:“心脏不好,又不是肺不好。”

    他说罢,拿起烟盒出去了。

    三哥刚摸出打火机,“你不用火?”

    老板背对着挥了挥手,“我有。”

    三哥手举着打火机迟迟放不下,“好家伙,有火没烟。”

    文妮儿问洪山:“杠子这神色不对啊。”

    老板的名字叫杠子。

    洪山以前跟石头在一起玩的时候,也跟杠子玩过一阵。

    洪山没看出来:“是吗?”

    他扭头看向外面,外面游人挺多的,很多情侣,穿过情侣们人潮,看见杠子走到了对面,临水一侧的树下,站在白栏杆旁抽烟,身形萧索。

    老板看了《独自等待》,心里挺感慨的,倒不是说他身边熘走了一个人,现在追悔莫及。而是他是熘走的那个人,喜欢的姑娘从始至终都没有发现他喜欢她。

    姑娘喜欢他哥们。

    他那哥们也的确有一把刷子,弹着一手好吉他,留着一头飘逸长发,特别招人喜欢。

    他们仨从小一起长大的。

    姑娘和哥们一个漂亮,一个有才,就好像偶像剧中的主角。而他就好像是天生为主角而存在的配角。哥们和姑娘家境优握,从小带着杠子在胡同里闯荡,打架,看电影,买打口碟,乃至于第一次追星,玩吉他,都是哥们和姑娘带着他。

    他们是多姿多彩的,而杠子就好像没有色彩的人,默默地呆在身边,沾染上一些他们折射的光芒,就好像表现得耀眼许多。

    但他真的喜欢姑娘啊。

    在姑娘和哥们睡一起那一晚,杠子一晚上没睡觉,身子弯曲在一起,像一只虾。

    后来,杠子努力让自己变得有色彩一下,所以他喜欢上了抬杠,追求特立独行,摇滚喜欢重金属的,音乐喜欢小众的,只为了让自己多一丢丢色彩,哪怕能让对方眼里多一丝光亮。

    杠子抽一口烟,烟已经到尽头了。

    他抽了一半,风抽了一半。

    后来啊。

    姑娘和哥们分手了。

    杠子替他们惋惜,也挺高兴的。但很快,姑娘背着一个双肩包,提着一把吉他离开了这个城市,而哥们也离开了胡同,慢慢地成为了一个歌手。

    不过——

    哥们运气挺不好的,出道两年,刚小有名气,天王出道。

    接着,大魔王夺走了天王第一座新人奖。

    从此,整个歌坛进入了狂奔的双王时代。

    在那个时代,苦的不是双王身边的工作人员,也不是为他们摇旗呐喊的粉丝。

    苦的是别的歌手,想要不掉队,就必须得学习,努力提升自己,哪怕模彷也好,不然潮流流行了,观众品位起来了,歌手还在唱以前风格的歌,谁买账啊。

    他朋友就在那时候掉了队,现在是一个音乐工作室老板。

    这两位朋友各自奔向远方,留下杠子依旧呆在原地,就像一只鸡,望着鸽子羡慕他们自由。

    不过——

    去年,杠子偶然得到消息,她回来了。

    她在这条街上当驻唱。

    杠子赶忙过去看,的确是她,依旧长发飘飘。

    她当时拖着一个特别大的行李箱,不再是那个双肩背包了。杠子站在那儿看她,没来由一阵感慨,谁都不喜欢行李重啊。但不知不觉行李就变重了。

    这就是人生啊。

    杠子又点了一根烟,慢慢地踱步过去,向那姑娘驻唱的酒吧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杠子忽然想到了江阳。

    他觉得江阳跟他特别像。

    当然,这是给他自己脸上贴金,他是个资深舔狗和杠精,说出去要招人唾弃。

    江阳有大魔王呢。

    他们压根不是一路人。

    杠子只是觉得,他们性格上有那么一点像。

    就下午的时候,他们在谈大魔王音乐的时候,江阳默默听的的样子,特别像他跟以前哥们和姑娘出去时的样子,哥们和姑娘侃侃而谈,仿佛什么都知道,他只能在旁边听着,有一些内向,不自信,还有一些——

    就是许多人坐在一起的时候,许多人是有色彩的,赤橙黄绿青蓝紫,而他们这种人就好像没有颜色,默默地坐在那儿,没人在乎,没人把话头引到你这儿,问你意见。

    然后——

    杠子觉得自己又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江阳跟他不一样。

    今儿坐在那儿,石头这种人群中的焦点,很自然的把话头就引到了江阳那儿。

    三哥会给江阳倒一杯柠檬水。

    洪山会叮嘱江阳慢点。

    文妮儿会关心的问江阳喝没喝酒,怕他一不小心掉水里。

    为什么呢?

    杠子吐一个烟圈,他真觉得他跟江阳一样,都是那种没有颜色的人。

    他停下脚步。

    坐在临水、路旁的椅子上,目光透过人群,穿过玻璃,看到他曾心心念念的姑娘,手里拿着话筒,穿着格子衬衫,慵懒的坐在吧台椅上,唱着一首民谣。

    因为大魔王吧。

    杠子忽然懂了。

    他和江阳本是同一种人,但因为有大魔王,把江阳的没有颜色照耀的瑰丽无比。

    就像杠子小时候做过的一个梦,他要娶现在酒吧内在唱歌的那个格子姑娘,到时候所有人羡慕、嫉妒、还有关注的目光都会落在他身上,就好像那是他人生价值的体现。程砚秋的开局失业,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