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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一直在找我?

    第四百九十四章一直在找我?

    唐欢还在部队的时候,接受的教育就是:最好的防守,就是攻击。

    与其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不如主动攻击。用绝对的武力碾压敌人。

    军事行动应该如此。

    个人,亦然。

    起初在不知道血魔是谁,什么时候会出现之时。唐欢唯一能做的,就是守株待兔。很被动,也很不安全。

    现在,他知道血魔是谁了。

    那一切都变得简单了起来。

    主动找到血魔,然后给予他致命一击。彻底解除宋姐的所有危机。这,就是唐欢的方法。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唐欢安静地坐在轿车内。没有开灯。

    唯一闪烁的,就是他嘴里的那颗烟头。

    ……

    “他找我。”

    慕青笔挺地站在白不臣跟前。眼神一如既往的平静。

    “谁找你?”白不臣皱眉。隐隐感到一丝不妙。

    “唐欢。”慕青说道。

    白不臣豁然站起身来。眼神沉稳道:“我以白家少主的身份命令你,终止这项任务。”

    “抱歉。任务是老爷亲自下达的。而我,也已经拿了龙老板的全部酬劳。”慕青缓缓说道。“我不可能终止。”

    “如果你这次任务失败,白家将万劫不复!”白不臣寒声说道。

    “大少爷您多虑了。”慕青摇摇头。淡淡道。“此事与白家无关,也与您无关。唯一的不同之处,只不过是慕青将被白家派去海外而已。”

    白不臣怔了怔。

    费解道:“你要离开白家了?”

    “大少爷您别露出这模样。”慕青依旧是摇摇头,神色如常道。“我知道,您并不喜欢我。您也知道,我素来和二少爷走的近。我离开白家,对您不会有坏处。”

    “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白不臣追问道。

    血魔在白家当了十年家奴。

    忽然就要脱离白家?

    仅仅是为了这项任务么?

    白不臣不信。

    他甚至很清楚,父亲极为重视血魔。早已经将他当做第二代供奉培养了。

    否则,又岂会冒着如此大的危险,养他十年?

    要知道,一旦被逆鳞知晓了这些年来,一直是白家在保护他。白家将永无宁日。

    那个杀手界的传奇组织。可不管白家多么富有,有多大的权势。

    在他们眼中,永远只有两种人。

    活着的,死了的。

    “小师妹发布了江湖令。”慕青平静说道。“我忍辱负重十年。在白家当了十年的看门狗。欠白家的,早已经还清。是该做一些我想要的事儿了。”

    “比如说?”白不臣问道。

    “杀了唐欢。一战成名。”慕青似乎根本不在意宋秘书的死活。

    在他眼里,唐欢才是真正的劲敌。

    “血魔大名,还不够显赫吗?”白不臣不可思议道。

    在杀手界,血魔早已经是神话般的存在。人人为之发抖。

    为什么非要杀死唐欢,才够出名呢?

    杀手界?

    血魔淡然一笑,抬眸看了白不臣一眼:“大少爷,您是商界中人。您在意的,是利益,是家族继承权。而我,要的是绝世强者的称号。是名动天下的名望。杀手界的名气有什么意义?成为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强者,才是我真正的追求!”

    白不臣沉默起来。

    他看出血魔去意已决。也知道父亲肯定允许了他的决定。否则,这次岂会跟随自己前来白城?

    原以为,父亲回心转意,慢慢开始重视自己了。

    现在看来,父亲只不过早就有了全盘计划。哪怕是安排血魔前来白城,也是另有目的。绝非为了培养自己。

    血魔来白城做什么?

    打败唐欢,一战成名。

    然后在即将到来的英雄会上崭露头角!

    英雄会无私人恩怨,哪怕是血魔这个逆鳞叛徒,也不会受到制裁。

    而这样一个场合之下,却是血魔成名的绝佳时机。

    他早就有所耳闻。

    大长老要在离开人世之前,拟定一份新生代十大天王!

    他,必将占据榜中!

    老一辈强者必将成为过去式。而新生代的十大天王,将引领风骚。成为未来三十年的风向标。

    陈正的实力,一定在自己之上么?

    这些年来,他在白家是什么待遇?自己又是什么待遇?

    盛名之下,哪怕是位高权重的白庆阳,也会给予极大的尊重。

    这就是十大天王独特的地方。

    血魔要的不是优渥的生活和数之不尽的财富美女。

    他要的,是人们对他的敬畏和尊重。

    这十年,他太孤独了。

    他没有一刻放弃过大放异彩。成为人中龙凤。

    他要用自己强大的武力告诉所有人。他血魔,是真正的绝世强者!

    可每一个绝世强者都要通过残酷的考验,才会有人认可。

    他不可能打败陈正而成名。白家也绝对不允许。

    唐欢,成了他绝佳的目标。

    杀了他。成就自己的辉煌!

    ……

    半夜。

    凌晨三点。

    阎王纹丝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仿佛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如果宋秘书突然推门上厕所,他会第一时间置身黑暗之中。悄无声息。

    而如果突然有人开门——

    咚咚。

    敲门声响起。

    很平稳,却透着一股力量感。

    唐欢回来了么?

    以阎王对唐欢的了解,他敲门的声音并非如此。

    那么——会是谁?

    阎王缓步来到门前,用近乎蚊子的声音问道:“是谁?”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么?”

    门外响起一把阴气十足的声音。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么?

    阎王在找谁?

    找血魔!

    一时间,阎王竟是僵住了。

    开门?

    不开门?

    他迟疑了。

    也犹豫了。

    正如唐欢所言,他斗得过这位师伯吗?

    要知道,当年他可是唯一能和师傅并驾齐驱的逆鳞天才!

    而那时的阎王,仅仅是一个跟屁虫罢了!

    现在,他依旧是名气斐然的血魔。

    阎王呢?

    在一家小娱乐公司当保安!

    终于。

    阎王拉开了房门。然后定睛一看。

    门口站着的,是一个异常阴柔的男人。

    他的双眼泛着红芒。仿佛杀人太多,双眼被鲜血染红。异常可怖!

    而这双眼睛对阎王来说,却是太熟悉不过了!

    是他!

    就是那个背叛了逆鳞的男人!

    血魔!

    “当年你就是一个跟屁虫。现在还是。”

    黑暗之中,血魔的声音阴寒刺骨。透着一股仿佛来自地狱的死亡气息。令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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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惭愧惭愧,今天没有爆发。肥茄子的大明星的贴身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