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九章 入阵(五十二)
说话之人自然就是徐乐!虽然吞龙的肩高不如忽雷驳,但不管怎么说也是战马,唐军又基本都是步兵。 徐乐站在马上就能看得一目了然。 徐世勣是不认识谢书方,所以只能看到一个人很像主官,但是叫不出名字。 徐乐就不同了,他对谢书方再熟悉不过,一见之下顿时怒火中烧,新仇旧恨一发涌上心头,当下便要杀之而后快。 双方的仇不是一天两天,如果说一开始仅仅是意气之争,等到了鹦鹉洲那次,其实就已经升级为死仇。 别的不说,就冲韩约受的那身伤,徐乐就饶不了他。 依照他的心思,回到长安就要找谢书方算账,就算不杀他也得把他打得重伤吐血,起码要在榻上趴半年才算解恨。 只不过事情的发展超出徐乐预料,他先是在江都大战中受了重伤,等好不容易把伤养好,谢书方又跑没影了。 徐乐要是想找他,倒也不是找不着。 可是长安城到底不是别处,天子脚下多少得有个规矩。 如果翻江倒海抓谢书方,那就太有点过分,成了十足的骄兵悍将。 那时候徐乐还不准备闹成那样,想着谢书方既然要做事总要出来,什么时候抓住什么时候算账就是,没必要让李渊脸上无光。 可是没想到不等他找到人,就发生了大战玄武门之事。 紧接着大军出征洛阳,哪里还顾得上私仇? 就算徐乐心里怎么怀疑,也不可能真的去李建成军中搜捕谢书方,只能把这个仇记在心里。 没想到冤家路窄,居然在这里碰到了。 本来就是仇家,又是在这种场合遭遇,还有什么好说? 徐乐一声怒吼,催动吞龙朝着谢书方直冲而去!战马带起大股烟尘,如同一架高速行驶的战车横冲直撞势不可挡!人如虎,马似龙!哪怕是已经厮杀多时,可是不论人马依旧精神抖擞,丝毫不见疲态。 这也是上将宝驹应有的姿态,如果做不到这点也没法适应战场那种高强度持续性作战,冲个两三回就没了气力的马,只能给普通士兵骑。 越是出色的斗将,就越是离不开好马,否则一身本事难免大打折扣。 徐乐的吞龙就是如此,哪怕这场战斗之后要休息一段时间甚至掉膘,就此时此刻而言,绝不会腿软无力,更不会失去斗志!几乎是与此同时,一声响箭尖哨划破天际传入耳内。 从声音判断,距离这片树林也不过是数理之遥,不用分神去看也能知道,这必然是谢书方的援军到了。 作为早有预谋的一方,时间显然站在谢书方这边,拖得越久他的援兵就越多,对于徐乐就越不利。 俗话说蚂蚁多了咬死象,更何况这些从数万虎贲中精选出来的步兵并非蚂蚁,瓦岗甲骑也不是大象。 瓦岗军并没有重骑兵的传统,绿林人作战讲究机动灵活,也没有重骑撞阵的需求。 还是在和官兵打了若干次战斗之后,缴获了大量的铠甲马具,才开始逐步学着发展甲骑。 最大的动力也不是骑阵突击,而是增强防护,增加在战场上活下去的几率以及对敌人的震慑。 哪怕徐世勣这种帅才,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这支队伍训练成天下第一等甲骑劲旅。 再说这次行动追求的也是机动力而不是防护力,就更没有甲骑作战的必要。 大家虽然骑射功夫高明,也懂得铁骑冲阵的打法,但是战斗力上还不足以称为一流。 如果是平原作战,还能发挥自身重甲快马的优势,不管那么多,直接碾过去再说。 可是现在偏又是森林这种环境,严重限制了骑兵的发挥。 甲骑的优势被大幅度削弱,又被谢书方这种拖延战术给黏住了。 如果唐军步兵云集,豁出去以命换命,还是有很大几率把这些瓦岗甲骑堆死在这。 徐乐当然也知道这里面的凶险,更知道谢书方以及他背后那位的险恶用心。 他们要杀的是自己!真正的目标可能是二郎!狗贼!想要权柄宝座,自己放出手段去抢啊,用这种诡计算什么本事!想要我的命,我倒要看看咱们谁要谁的命!随着一声如同雷霆般的怒吼,徐乐双腿发力猛夹马腹,吞龙去势不减直取谢书方!擒贼擒王!就算你今日有千军万马,只要抓住你谢书方,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当日执必部青狼骑那么多人,也没见把我挡住,还怕了你这点人不成!如此想的不光是徐乐,还有秦琼和罗士信。 两人虽然叫不出谢书方的名字,但是看他那身穿着,也能猜出他是这支队伍的主将。 对于瓦岗军来说,乱军中阵斩敌方主将反败为胜,算是拿手好戏。 如果没有这种本事,瓦岗五虎又是如何扬名天下的? 都不用打招呼,两人同时催动脚力朝谢书方所在扑去。 眼下树林内的局面是乱战,谢书方的兵马根据地形四散分开,从大军阵战变成小股兵马交锋,甚至在某些地方是一对一、二对一的较量。 兵力多的一方优势不明显,步兵也可以依托地形让骑兵发挥不出自己的优势,这些都是步兵的得力之处。 可是反过来,步兵其实也有个巨大的短板或者可以叫做破绽,就是自己的指挥系统被严重削弱。 原本战场上如何保证命令得到传达,士兵可以及时反应,就是一门考验主将的学问。 现在这种乱战下,更是把双方的主将的指挥能力都降低到极致。.ZWwx.ORG 兵马都打乱了套,大多数部队只能找到自己最基本的建制归属,更多是靠着自觉找对手去杀。 这时候想要通过命令集结部队就变得特别困难,双方的主将其实都处于极为危险的境地。 袭杀主将不是什么太高明的办法,稍微有点本事的主帅都能想到这种战法,也会想到该对这种战术做出防范。 哪怕是拥有猛将的一方,也不会轻易使用这种战术,就是因为成功率实在太低。 正常情况下,主将身边既有亲卫扈从,也有勇士保护,再怎么了得的上将,也没那么容易击破层层护卫斩杀主帅。 一旦被拖住,就会遭到优势兵力围攻,很容易偷鸡不成蚀把米。 现在情况不同。 由于战场上陷入混乱,基本的建制都没法保证,谢书方身边并没有多少护卫。 就算是想要找人保护他,也没那么容易。 都在那里打仗,谁还顾得上管他? 这时候的他属于最孱弱状态,又怎么能放过这种机会? 两骑快马从不同方向直扑谢书方所在,铁枪、马槊舞动如飞,沿途所遇兵士几乎没人能挡住他们的随手一击。 眼看距离谢书方越来越近,却见谢书方并无惧色,也没有想要上马趋避的意思。 反倒是猛地将胡笳放在口中,亲自吹响!胡笳阵阵,凄厉刺耳。 秦琼、罗士信两人虽然不知他搞什么鬼把戏,但是本能感觉到:情况不妙!刚想到这里,一队步卒已经出现挡在谢书方和秦琼、罗士信之间,形成了一道人肉屏障。 由于战场空间有限,这些步兵的人数并不多,充其量也就是二十人左右的样子。 看他们的穿戴和其他兵士没什么区别,但是内行看门道,明眼人只看他们的站姿步态以及眼神,就知道这些人绝不是普通的士卒!哪怕是寻常军将,也赶不上他们的本事!这些兵士手中拿的并不是步兵对抗骑兵时常用的短矛或者弓箭,而是清一色的左盾右刀,竟然是整整二十名刀盾兵!刀盾兵和长矛手可不是简单的兵器不同,别看两者同样属于步卒,培养的成本和难度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 就像不是每个骑兵都能成为具装骑兵一样,刀盾兵同样是步兵里面的奢侈品,栽培难度最大花销也最多。 如果没有太多要求的话,一个农夫发一根长矛,训练两个月就足以上阵。 到时候就只管按着操练,完成那几个固定的突刺动作就行了,其他的不用想或者说想也没用。 可是刀盾兵就不同了。 单独一根长矛对武将没什么威胁,要想发挥威力就得结阵而战,受地形限制太大。 刀盾兵就不同了,单独一个刀盾兵都可以承担破坏敌人阵型的作用,同等数量的刀盾兵足以打得长矛手落花流水。 可是要想培养出一个合格的刀盾兵,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刀盾一攻一守,是两种不同的发力。 把两股劲练到一个人身上,本来就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事。 更别说就算练出来还只是基础,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刀盾兵,还得知道如何选择进攻时机,如何掌握节奏,以及关键时刻那股子一往无前的狠劲以及足够破坏敌军阵列的爆发力。 一个真正优秀的刀盾兵,得好几年时间才能练出来。 是以哪怕是大隋兵锋最盛的时候,步兵阵列里面也没多少刀盾出现。 这种优秀的兵员,更多时候是给主将担任亲兵扈从,必要时可才派出来扭转乾坤。 如今谢书方不过几百人的队伍,居然一口气派出了二十名刀盾,这等手笔堪称豪奢。 而这些兵士的手段还不止于此,随着列阵完毕,在一声吆喝声中,第一排刀盾同时跌扑于地,朝着秦琼、罗士信二人的战马滚动!随着身形滚动,手中直刀也在挥舞,只见一片白光晃得人两眼发花,一道移动的刀墙一点点碾向二人,刀锋所取之处正是马腿。天使奥斯卡的盛唐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