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屋 - 都市小说 - 溯流文艺时代在线阅读 - 第七十三章 谨慎

第七十三章 谨慎

    “车马费确实不少。”于东点了点头,对吉米的话表示赞同。

    吉米笑了起来,“您看我说的对吧。”

    “嗯,那这样,回头你把机票、车票留着,我给你报销,这样你就稳赚百分之十了。”

    “……”

    “二一添作五,我们一人百分之五十,您看怎么样?”吉米咬了咬牙,一副吃了大亏的样子。

    其实他这表情也不完全是假的,因为他来之前想得很美好,觉得几千块钱就能打发于东,没想到现在还要往外拿百分之五十出来,他当然肉疼。

    “百分之二十,这个比例在作家经纪人中已经算是很高的了。”

    于东不太擅长讨价还价,他只是按照自己心里的底线在慢慢往上提。按照标准,一般情况下,作家经纪人跟作家之前签的比例是十个点到十五个点之间。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这取决于彼此的地位和筹码,新人作者多让几个点,出到二十个点也正常,知名作家少让几个点,只给五个点也不少。

    于东的心理价位是三十个点,毕竟现在情况更特殊,吉米口中的车马费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吉米忽然沉默起来,于东见他不说话,便笑道:“詹姆斯,我们明人不说暗话,我知道你肯定已经找到下家了,不然不可能费周折来找我。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你付出的恐怕也就是些路费以及时间而已。你想挣个快钱,我也没指望你能多费心帮我宣传作品,咱们两个各取所需。我最后给你提一次价,百分之三十。如果你依旧觉得不满意,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往下谈了。”

    于东坚决的语气,让吉米意识到百分之三十恐怕是最后的价格了。他其实一度想要把哈罗德不愿买版权的事情跟于东说,给于东一点压力。

    但是思虑再三还是没说,因为说这个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

    如果哈罗德真的不买版权了,损失的可不仅仅是于东,吉米自己也是白忙活一场,最后两败俱伤。

    于东是个聪明人,不可能想不到这点,所以用这个去压他,根本不现实。

    三十就三十吧,总不能空手而归。

    “行,我同意。虽然很有可能我会亏本,但是我真的很喜欢您的这部作品,就算会亏本也想跟您交个朋友。”吉米一脸诚恳地说道。

    “好,很高兴认识你,詹姆斯先生。”于东笑了笑没有点破他,还伸手跟他握了握。

    “那我们先签一个委托合同,然后我再去找买家。”

    “可以,合同的事情你安排吧。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这次的影视改编权要卖的话有个条件,一年内不能转让。”

    “一年内不能转让……”吉米忽然反应过来,“哈哈,于老师您真的非常谨慎。不过您完全可以放心,我或许不是什么君子,但是也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吉米知道于东此举的意图,就是要防止他左手倒右手。先找自己人低价把《一天》的影视改编权买下,然后把它卖给哈罗德。

    这样一来,中间的差价就不用跟于东分了。

    老天可以作证,吉米自己刚才都没有往这方面想。如果他真的有这个意图,那也没必要纠结分成比例的事情了,反正不管比例如何,都不影响他自己的利润。

    “我给你加点水。”于东笑着拿过吉米的杯子,一边为他添水,一边说道:“都是为了保证彼此的利益,相信你可以理解。”

    “我理解。”吉米点了点头。

    “你理解我就放放心了,我也不希望我们之间有太多猜疑,说不定以后我们还有合作的机会。”于东笑着说道。

    “没错,您说得对,像您这样优秀的作家,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合作对象。相信您的作品很快就能在海外获得一片市场。”

    吉米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他并没有像哈罗德那样对中国科幻小说充满鄙视,但也没觉得于东真的能够打开美国市场。

    这次也就是碰巧题材合适还被自己撞上了而已。

    下一次可不会有这么幸运的事情了。

    ……

    两人在于东的宿舍聊了半天,晚上又在外面的饭店一起吃了顿饭。

    这段时间的接触,让于东对吉米·詹姆斯有了更深的了解。

    这家伙二十多岁的时候就以驻地记者的身份来到了中国,大概是七八年前他回国做了两年新闻编辑然后转行做了编剧。

    他在编剧这行没干出大名堂,但是因为自己的人脉关系还不错就经常帮导演联系编剧、演员,或者帮报社出版社联系作家。

    本来想当个副业来干,却没想到干着干着倒是干成了主业。

    对于吉米能做个掮客混得如鱼得水,于东一点都不意外,他这一张嘴能把别人哄得晕头转向。

    如果不是于东对美国的行情有些了解,恐怕也被他哄了。

    吉米的效率也很快,第二天就把合同弄好了来找于东,然后于东在当地请了个律师看过合同之后就签了下来。

    这份合同委托合同,由吉米·詹姆斯代理售卖《一天》的版权,事成之后吉米·詹姆斯将获得其中百分之三十作为佣金。

    同时合同还规定了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也就是在版权交易合同签过之后多少天内必须付款,并且只能直接付给于东。

    ……

    《一天》的事情交给吉米之后,于东就没有再管了,他最近比较关注的还是认购证的事情,不过一直没有看到具体新闻。

    不过他也不急,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好几份知名财经报纸都不报道,他只要守着就行。

    在吉米来找他没几天之后,于东又收到《收获》的来信,里面有一张用稿通知,以及一张汇款单,稿酬一千三百八十二圆整。

    而于东收到稿酬的这天,远在蓉城的谭锴也才刚刚收到于东的回信以及《闭环》的稿子。

    其实《闭环》的稿子还要早于《寡妇之死》送出,但毕竟上沪距离金陵要近很多,中间交通也方便,所以反而后发先至。

    谭锴看到于东的回信厚厚一把的时候,原本因为愁稿而紧锁的眉头稍稍展开了一些。

    “希望于东这次也不会让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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