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大金牙学会练武之后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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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几人回去之后,那是一番快速的收拾,都等着吃这无公害的野猪肉呢? 见到这上好的食材,李煜忍不住要开始,将他那烧烤大师级别的技术,拿出来了。 随后的一段时间,那烤肉的滋滋声不断,其香气四散,满溢在周围。 再加上各方面的调料,上色入味以后表面金黄,不比那五星级大厨来的差。 “哎哟,我勒个去,真是太它大爷的香了。” 一只胖子待在一旁,说是在添加柴火,其实是大流口水,而且这烧炭不烧柴火。 “李爷,你这烤肉已经熟了吧!赶紧给胖爷我整一口,整一口快点,急死我了。” 见状,李煜真的从上面割了一小块,递给胖子说道:“喏,胖子你要的整一口。 如果你吃不完,别忘记了还给我,我给你留着,回去以后到我家里再吃。” “噗,哈哈哈,这是什么梗,笑死老金我了,李爷俺是彻底服了。” 胡八一也是忍住了不笑,如果笑了那就是忍不住了,漏气了。 “鹅鹅,鹅鹅鹅。”一旁的英子,也是乐呵的没够。 反而是胖子,心里念念个不停道:“我要一口,你就真的只给我一口。 再说了,这一口还不够胖爷我塞牙缝的呢?还留着回去吃,玩呢?” 不管了,先吃为敬。“啊!香啊!这肉好吃极了,真是美味啊!再给胖爷多来点。” 于是,李煜继续说道:“胖子,你别急啊!咱们这次能吃到这大黑野公猪肉。 那也是你的功劳,哪想你上个厕所的功夫,直接跑出了半里地去。 还刚好就发现一头大黑野公猪,正在偷看你上厕所,我说胖子你就不觉得瘆得慌吗?” 这边的几人听完李煜调侃胖子的话,皆是纷纷大笑不止。 一时间,那胖子见状,也是闹出了大红脸,不好意思的很。 随后,那李煜直接刀起刀落,几人也开始大块朵硕起来了。 “这好菜必须配好酒,我家院子挖出来的,尝尝。” 夜晚的星空,这实在是别具一番风格,野人沟这地方,属于远方的大兴安岭山脉的余脉。 几人站在营地的高处,甚至可以看见远处,那一望无际的外蒙大草原。 就这几人小酌几杯之时,胡八一在不经意之间,抬头仰望了星空。 其上的星象极怪,观那天空之中高挂的月亮,以及群山河流之势。 远方的那一处风水地形颇为奇异,随之拿出罗盘来,不断的转换着方位。 “胖子别吃了,赶紧过来帮忙,十万火急。” 胖子的手中拿着地图,在泛黄的灯光,不断的与罗盘比对着方位。 随后抬头又看了看月亮,他知道这次应该是找对地方了。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这时大金牙也跑来抱怨道:“胡爷咱有地图还跑了大半天,这地方到底到了没有。” 走过来的李煜,此时看了胡八一一眼,他就已经知道,目的地到了。 “几位爷,你们知道在野人沟之前,这里为什么叫作捧月沟吗?” 胡八一看见大金牙几人,一脸求知的模样,再次开口继续说道。 “你们来看,这山岭之间气势磅礴,风水之相宛如大海引流一般。 再加上那天上又有群星映照,东边一望无际的草原以及大兴安岭,连着互为衬托。” “所以这天地造化之气,形成了捧月沟的风水地势,还真是极佳之所。 葬个皇帝不敢说,埋个王爷将军啥的,应该还是妥妥的。” 大金牙也接上话茬问道:“胡爷,那你这瓜保熟吗?不对,是保证吗?” 胡八一刚想回答,胖子这个时候开口问道:“金爷,你别捣乱了,那这墓在这呢? 那关东军要塞在哪呢?咱们不是来找军事要塞的吗?” 随之只见那大金牙,一脚上去踹到胖子的屁股上,大声说道。 “你个大胖子,在这多嘴个什么劲,咱们碰见啥就倒腾啥,不完了吗? 啥要塞不要塞的,咱们这次来是发财,别搞错了目标与重心。” 一边嘴里说着,另一边用手疯狂的暗示着胖子。 看见这小动作,李煜也是乐了,这大金牙自从大力丹,学会练武之后就开始飘了。 不再是往昔的大金牙,那个走不了两步路,哮喘就犯病的老金了。 旁边的胖子,在听完大金牙说的这话,那也是嘴上乐的没边,傻笑着不停。 似乎已经忘记,被大金牙踹的那一脚了,两人简直就是一对基友,激情无限啊! 这时候,李煜也瞅了瞅地图说道:“那按照老胡说的,关东军的要塞也不远了。” “李爷说的没错,两者之间的位置,如果我没观察错的话,几乎重叠了。” “那老胡,你现在可以确认具体的方位了吗?有多远,在哪个方向?” 听到几人的话,胡八一罕见的沉默了一会,低沉说道。 “这捧月沟历来是大金的墓葬之所,具体找起来估计很复杂。 我们总不能遇到每一个陵墓,全部下去翻翻吧!” 大金牙还是不死心的问道:“胡爷,咱先确定一处古墓位置,明天去瞅瞅再说呗!” 几人也是一番商议之后,觉得大金牙的话是个好办法,那就先这么着吧! 随之胡八一说道:“如此这般的话,倒是简单太多了,距离我们也不是很远。 你们看这月上中天之时,两侧形成一道水平线,那垂直落下的方位,就是古墓位置。” “那墓穴中的死者,其上吸收天地之间精华瑞气,其下则是大地厚土之气。 几位爷趁着月光的好时机,咱们去实地考察一下,那明天就可以开挖。” 听见胡八一的话之后,众人自是听从,毕竟这风水之事,他们全都是外行。 随后几人打点行装,收拾一番之后便下去,准备干活了。 这倒斗,如果没有找不准方位,那就要人工去挖,累死你也挖不完的土堆。 所以这分金定穴的高手,就显得很重要,凡是有点名气地位的,到哪都是座上宾。 几人借助那空中的月中,紧跟老胡的身后,李煜则是远远吊在后面。 也就在这时,他感觉到自己的右边有动静,一时间便想到了,原著当中的麋鹿。 麋鹿盛产麝香,那可是百分之一百的宝贝,现在市价可是不便宜啊! 于是,李煜的脚下生风,飞快的赶了过去,他这刚刚迈过一点山坡, 只见迎面一只麋鹿,直接朝着他奔了过来,李煜借机一把抓住了尾巴。 随后一手抄向那肚脐处的麝香,这家伙倒是鸡贼的很。 听到动静的几人也赶来了,还以为李煜抓到了野人呢? 结果就是一头奇怪的鹿,甚至还有人不认识,于是胖子问道。 “李爷你抓它干什么?我还以为你发现那野人的踪迹了呢?” 旁边的英子这时候说道:“胖哥,你没见过这种动物吗?这是麋鹿。 肚脐之中产有麝香,很值钱的,也很难得到,因为它会同归于尽的。” 这一旁的大金牙激动了,问道:“李爷,你这手里的这块,有多大重量。” 李煜掂了掂说道:“有大半两多呢?” “嘿,李爷你这可是发财了,随便一抓那就是小两千块钱呐? 老金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场的这几人谁都不服,金爷我就服你一人。” 这话说的,李煜都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这话也没毛病。 麝香的市场价,八几年一克五十多,大概一千七百块左右,没有大金牙说的那么多。 就这样,在几人一番恭贺之后,再次开始了,这寻墓的旅程。 新书起航,请多多支持,还请收藏书架加评论哦! 目前在双开,番茄的第二本书,保准日更4000字以上。风会子的神开局我在潘家园摆地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