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人 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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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远曾经小心翼翼地向我抱怨:泽,你为什么从不吻我? 彼时十八岁的我,精力旺盛,耐性极差,懒得回答,也为了惩罚,把他摁在天台的围栏上狠肏。 周远的身体长得匀称细长。我偶然见过那些学舞蹈的女孩子换衣服,很白,很瘦,放松时没有一点肌肉感,骨架突出但不突兀,皮肤如膏脂般平滑,也没有太多毛发,出汗时颈窝里盈着湿润的光。 像极了我的周远。 我和这个人相识于年少最无知之时。 13年秋天的开学典礼上,一个男孩小跑着上主席台,代表高一新生发言。 我是艺术生,班级被排在最后边,我又长得太高,被排在班级的最后,于是隔着七千个套着校服的背影,我瞟了一眼那万丈光芒的中心,默默塞上耳机。 这一年的我又在许多地方遇见过周远。主席台上,课间广播里,校刊专栏,百名榜上,等等。后来我又常常在小卖部和奶茶店看见他,他总是提一大包零食,等他的女朋友下课。 我见过那个女孩,不算惊艳挂,但蛮可爱的,总穿着肥肥的校服,裤子没有改束脚,齐刘海,脸上有时有几颗痘,是很招老师喜欢的那一类女孩子。当时我们的老师还用他们的例子来教育我们,说人家谈恋爱还把成绩谈上去了,我们不好好学习以后连恋爱都谈不着。 听说那个女孩后来考上了A大,前途坦荡。 你说我? 我当然还是打架子鼓,但没什么起色,随便读了个文凭,在酒吧打鼓为生,挣得不多……我之后的人生很普通,不值一提。 我们都是残破的孩子,所有的叛逆都是和自己搏斗,汗水淋漓的长大,最终也活出了个人样。但那个有世界上最干净的男孩,我少年时的爱人,我的周远。 他抛下了我,永远留在了青春里。 2015年9月19日晚上八点,一个男人跌跌撞撞地走进我工作的酒吧。 一个小时后,他喝醉了,开始大砸特砸,站在吧台上,大声叫着我的名字。 老板兼合伙人老张过来问我是不是惹着了谁,人家来寻仇了。 我跑过去,说我就是唐泽。 那个男人跳下来,他比我高半个头,身上有一种很浓的军痞气质,说话时酒气喷在我脸上,但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他没醉。 “你是唐泽?”他大着舌头说,“听——听着就像个渣男。” “兄弟,我认识你吗?”我忍着火问。 “记得周远吗?”他眼睛有点红,但不是因为酒,也不是因为我,“远方的远,小远。” 一瞬间我被这亲昵的两个字拉回了高中,那时我每天下午放学都去学校里的艺术生训练楼练鼓,和周远谈恋爱后,只有我使用的那个鼓房成了我们俩约会的秘密基地。 每天,我慢慢悠悠晃到鼓房时,他就已经在门口做好等我,有时咬着冰棍,手上便多提一只。有时我去得慢了,冰棍化了,我就吃他冰凉的嘴唇。 我们是怎么在一起的这事儿就说来话长了,起因是我和他都在升旗仪式上站上了主席台,我是差生代表,他是优生代表,我高三,他高一,完全遥远的极端。 我俩一起下去的时候,他脚下一滑,我伸手一抓,把他的脖领子提溜在手里。 “谢谢,不然就完了。”我以为他会骂我拽他脖领子,那姿势确实不好看。 后来又在学校里遇到过几回,再后来,他问我喜不喜欢男生。 我说没喜欢过,没想过。 他又问我要不要当他男朋友。 那时的我正是墙上有个洞都能硬的年纪,看见块白花花的猪肉都想肏,望着周远白腻的细脖子,心生动摇。 “那你给睡吗?” 周远被呛了一下,咳得脸都红了,然后说:“感情到位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我想我们俩的感情是很到位的,因为一周后我就在鼓房把他破了处。 那时我还不知道男人是怎么做的,只知道他屁股上的洞干净又松软,他红着脸告诉我我他做过准备,为了我。这让我的自尊膨胀起来,觉得他对我足够重视,为了回礼,我把他按在我的鼓上,用力地肏。 周远踮着脚跟,脑袋抵着另一面鼓的铁边,我动作时他会抓着鼓边小声哀叫。 “不爽吗?”我问。 “轻一点。”他说,“再往右边一点。” 我把鸡巴往右边戳,隔着肉能戳到一个不明显的小球,周远爽得大叫,但立马捂住嘴。 “唐泽,我要死了——”周远的叫床声哀婉动听,“我要被你弄死了——” 我掐着他的腰,像狗一样射精。然后命令他夹紧,再穿戴好,我要带他出去。 下楼梯时,他小心翼翼地挪着脚,紧紧抓着书包肩带,我凑过去摸他的小腹,那里装满了我的千万子孙,他抽泣了一声,僵立原地,膝盖朝里,小腿打颤,像一头刚从母胎中被分娩出来的小羊一样站立不稳,散发出咸腥而糜腻的气味。 之后我们又陆续在许多地方做爱。小礼堂,教室,厕所,网吧包间,我家。 我们在性上很合拍,因为他乖得要命。但在谈恋爱上,他一点也不乖。总会有要求甚多,不许和别的女孩儿说话,不许随便加别人qq,去哪里都要给他发消息。 学期将尽时,我去了外地集训,便顺理成章地分手了。 直到2015年9月19日,一个陌生男人来告诉我,告知我初恋情人的死讯,然后醉倒在地。 我把他扛回我的住处,第二天被他敲醒。 那个男人的力气比我大得多,制服我的招式很熟练,一看就是个练过的。 他掐着我去了墓园,掐着我来到一棵树下,说这棵树下埋葬了我的初恋。他把我的头按在土里,抓起一把泥土往我脸上按,一边骂着什么:“我现在就埋了你,免得他心里还有怨,投胎也不爽快!” 之后,他丢开我,背起一个黑色书包,向着不知去向的方向大步离去。 而那一天的我,在那树前跪到腿发麻,才爬起来,一路跑回家去。 再后来,我大病一场,和照顾我的同事——酒吧的驻唱结了婚,几年之后,我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 我想了很久,给她起名叫苑苑,唐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