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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傍晚,一个人坐在公园河边的长椅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边。徜徉在前世的回忆里,前世自己和场哥第二次见面就是在这个公园。

    当时正值树木开花的季节,整个公园花香四溢,人潮汹涌。百花争奇斗艳邀人逗留观赏,我的目光也聚集到了一棵桃树上,这棵桃树是我小时候和妈妈在植树节时种下的。小时候为了买和我一样高的树苗我妈跑断腿才找到。现在看着它目测长到了快要3m,我记得前年还没有两米呢。就现在看来只有我还停留在178cm这个身高。很显然事情严重了起来,三年了!三年啊!多少个日日夜夜,又是多少个分分秒秒啊,我竟然一点都没长!人比人气死人就算了,我就垃圾一点跟植物比也比不过。我觉得我可以插个氧气瓶干脆当个植物人得了,植物人都有可能长个子。

    我就随便吐槽了一下自己,这个种子刚落在土里瞬间就生根发芽了起来,没过几秒就变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屹立不倒的生长在我的脑子里。

    由着植物人都能长个子的话题我不禁在脑子里奇思妙想了起来。话说植物人还真的有可能长个子,植物人几乎全天睡眠,植物几乎也是。而我们长个子一般都在睡眠中完成,我不由开始推理如果每个人在正式十八岁时都开始都进入两年的植物人状态的话会不会有可能继续长个子甚至突破两米。我觉得是非常有可能的,我觉得我这个发现非常伟大而且具有社会影响力可能引起一个大新闻,甚至都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不过我现在没钱做不了研究。

    一股微风席卷树上欲落不落的花瓣飘散在空中,站在桃树下的我有幸留下两片掉落在我的头上。眼睛无意识的看向远处,脑海里还在肯定认同我刚才说植物人也能长个子的想法。越想就越觉得可能,由此我心里缓缓升起了一颗想要报效祖国的雄心壮志!

    不经意间场哥就这样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视线当中。我的眼睛直直的看着他,猛然想起当时相亲我可是坑了他很多钱,后面三个四层蛋糕一个就九百五十多。我心里立马竖起了警戒线,目光紧紧的看着他,但又不敢那么明显让他知道我好像怕了他似的,故作一本正经的微笑着向他招手打招呼: “嗨~” 心想他胆敢多往前走一步我就撒腿跑,绝对不能让他追到!

    场哥穿着鹅黄色卫衣看到我向他打招呼时脸不知为何刷的一下子红了起来,两只手几乎同时抬起向我招手打招呼。不同于我印象里第一次见面的他嚣张跋扈?第二次看见他时给我的感觉就是好乖好可爱好想骗来玩玩?可能是他穿着与他身份严重不符的鹅黄色卫衣也有可能是那双清澈透亮的瞳孔里映着世间万物还有我。

    看见他跑过来我心里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只感觉不妙,心里做着一系列的猜想。这么快就要来找我算账了吗,我还没准备好啊。他会不会打我,我肯定打不过他啊,这么多人他要是打我的话我也太丢人了吧。这些猜想就在他快要跑到我面前时神奇的都消失了,大脑传达给我的指令就是跑! 临了我甩了他一句话,说: “是你自己说,我要吃什么就点什么的。”说完就使出吃奶的劲向相反的方向大步的向前跑,还不忘记回头看他追没追来。

    看见他追过来时,我的内心真的要崩溃了。内心结案开始忏悔:我真的不是故意要花你那么多钱的啊。我错了,大哥,我错了,别追我了!好累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出来玩都能遇到仇人。

    因为我不胖,所以我平时很少运动,今天突然那么用劲跑了将近八百米。一时之间右腿抽筋,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真的不能再跑了。心一横,不跑了!大不了aa吧补偿他就是了。为这事要是把我腿给折进去,我找谁诉苦去。想想也是,就我一个178的矮个子能跑得过193的我就可以烧高香拜佛了。

    我走到长椅边坐下来长吁了一口气,他也跟了上来。

    他抓着我的手腕气喘吁吁道: “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

    他不会是因为没听清我刚才说的什么,所以才追着我跑了那么久吧?

    刚才剧烈的运动,导致脑袋现在不断膨胀收缩并且突突突的直跳。反复几次后脑袋才继续急速运转脱口回应他,说: “我说有蜘蛛,我最怕蜘蛛了。”

    说完我还怕他不信,用坚定的眼神看着他。我敢相信他会非常相信我的,因为这个眼神我经常对三姐使用,每次都百试不爽。

    听到我这个回答,场哥面露惊讶也不忘记微笑道:“我不怕蜘蛛,你刚才可以叫我帮忙的。”

    我一个大男人要是真的怕蜘蛛我活不活了,呵,傻子,我这样心想着。随后看着他,手指着旁边的座椅回话道:“早知道我就喊你帮忙了。”

    这个回答似乎令他有点开心?只见他眼带笑意走到我旁边坐了下来,继续道: “那个,你叫什么名字。可以认识一下吗,我叫林场。”

    我狐疑的看向他,左看右看,他的眼睛里还是一样的清澈,不过脸却比刚才更红了。看来他的确已经忘记我了,不过也好,总比在这里跟他讨论那天坑了他那么多钱来的轻松吧。再加上这里风景这么好看我也不是那么不解风情的人,顿了一会我就向他开心的做着自我介绍。

    “我叫何松。”

    “很高兴认识你。”

    那人来了兴趣般,继续道:“你名字里的松是松树的意思吗?”

    “是的。”

    林场眼神期冀的看向我,说:“松树代表着高风亮节和顽强,我喜欢松树,可以加个联系方式吗?”

    这句话让我很惊讶,哪个王八蛋上次说不喜欢我的,现在腆着脸找我要联系方式的是谁!我就说嘛我这张脸怎么可能会不中人意。

    我装作很可以的样子,回复说:“行啊,不过我手机没带,可能加不了。”

    场哥闻言后眼色微微的沉了下去,不过很快又亮了起来,看向我说:“没关系,我先加你微信吧,你回家再同意好了。”

    “好的。”我欣喜的回应他。

    —呵,傻叉,鬼回家才会同意你。

    “你微信多少。”

    “12345678”

    “是这个吗。”温柔磁性的声音响起,坐在我旁边的人拿起手机递给我看,屏幕上的是我的小号。

    头像是我的自拍,真帅!

    昵称是:帅哥

    个性签名是我想了一夜才想出来的:上帝绞尽脑汁才造就的一枚帅哥。

    我看了一眼,点点头。

    “我们在公园里转转吧?”林场转头询问我。

    “我腿疼,要回家了。”说完,我就起身朝着出口走去。

    “是抽筋了吗?”林场问道。

    “不是,我回家歇歇就好了。”

    林场站起来跟上我的步伐,温柔道:“你腿疼的话,坐下歇一会等不疼了再走或者我背你送你回家。”

    我边走边拒绝他,说:“我家就在这附近,不用了。”

    “金河家园?”林场试探性询问道。

    我放慢了脚步,心里打起十二分精神。不好,他不会跟我一小区吧。虽然说他不记得我了,我们刚才重新认识了,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做朋友了,而且万一以后他想起来了又找我多尴尬啊。随即转头看向他,犹豫道: “你,你也是?”

    听到肯定的回应,场哥的声音明显比刚才激动了起来,一字一句清晰的脱口而出:“我不是,我住你家旁边的小区,戈忆之家你知道吧。”

    戈忆之家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全市最有名的小区就是戈忆之家了好吧。住进去的人非富即贵,我们市的市长一家就住在这个小区。看不出来他还挺有钱的,难怪上次相亲坑了他那么多钱都没见他放在心上,真心感叹一句:有钱真好。

    原来虚惊一场,我向他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一并阻止了他想跟过来的样子。说实话我真的不太喜欢跟一个长得比我高很多的男生站在一起,搞得我像个矮冬瓜一样,虽然我靠脸和手吃饭不靠腿,但是我也是有尊严的!算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快速走到小区对面我看向他,示意他跟着我的视线看向对面的金河家园,指着那里开口道: “我要到家了,你也回去吧,有缘再会。”

    “没关系,一起过去吧,这条路也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他看向我灿烂的笑了笑。

    —???他在说什么啊?我是要横穿过马路直接就到家门口了,而他的家需要走到下一个红绿灯转弯才到,结果他跟我说横穿马路也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更何况我这多明显的拒绝之意啊,他居然没听出来。行!就当赔偿你那笔钱好了。

    “你这样太麻烦了,你直接到前面红绿灯路口再转过去不就到家了吗。”

    他仿佛没听见,拉着我的手说:“这边车太多了,很危险。你脚又受伤了,我带你过去。”

    我扯回我的手,说:“这条路我从小走到大,不用你送。”

    “你讨厌我?”

    “怎么会?”

    既然他想送就让他送好了,我也不会少一块肉,而且我的腿就是因为他一直追我才会受伤的!

    于是一百米不到的路没有两分钟我们俩就走到了,眼看就要迈进小区了。林场突然喊了我一声,我心烦的向后看去,看看他又想干什么。

    他看见我回头看向他,抬起手机摇了摇,呼喊道,

    “回家记得同意喔。”

    晚上在家掏出手机玩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就同意了他的申请。

    回忆结束,倚靠着坐在长椅上的我心情非常愉悦舒爽。因为我发现场哥好像是喜欢我的?不然他为什么要一直扶我回家?还让我同意他的申请?虽然发现的晚但也足够让我内心激动的像是发现了大宝藏。我前世竟然都没有注意过这点,我这个大笨蛋。

    不知不觉间,我在公园里也坐了两个小时,现在正好赶上了夕阳西下的最后一抹霞光。总之呢我现在的心情非常好,所以我决定去我种的那棵桃花树看看,给它浇浇水,松松土。他可是我的小月老,我不能亏待它。

    沿着公园里的小道前往桃树的期间,三姐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让我回家准备去吃饭了。

    距离不远,很快就到了。

    现在正值桃树花期,一朵朵娇艳沁香,粉白柔嫩的桃花像是在等故人归来的仙子清新画意。我很不识相的折了一支带回家,打算放在我的窗台上,纪念我和场哥的第二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