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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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啊啊!”他尖叫,挣扎地想要爬起来,睁开了眼睛,惊恐地看我。 我按住他的手腕用一件衣服绑住,打结,他的力气不大,对付他我很轻松。现在他像误入狼坑的小兔崽子,任人宰割。 他的眼睛蓄满了泪水,身子不停地抖,不停求饶。 “你不会不知道,招惹我会是什么后果吧?”我把匕首抽出来,刀刃上血淋淋黏糊糊,他又是一身惨叫,我嫌他太吵,用布堵住了他的嘴,这下他只能嘟嚷呜咽些我听不出来的话了。 我在他身上剜了一刀又一刀,深深浅浅地剜,在一块又一块肌肤上重复深入浅出,直到白森森的骨头都露出来。 是啊,人是由骨头和血肉建构的,有血有肉,就代表疼痛。 他的眼神带着怨愤瞪我,我盯了他三秒钟,就把匕首刺进了他的眼球。 他的鸡巴坏了,如果这时候鸡巴还在他一定会疼痛到失禁吧。我并不想拆开他的膀胱看一眼,只在他胸口刻下了恶心这两个字。 刀尖挑开皮肤,血筋被挑断,骨头和刃器摩擦的声音很刺耳。那件原本雪白的漂亮裙子,终于染上了深红色,这是天然的染料。 在我慢条斯理把他的心脏剖解出来之际,他似乎就断了气,如死鱼一样翻着器官毕露的胸腔,他的肺部有些黑斑,想必是尼古丁焦油导致的。现在的方睿惨不忍睹,已经看不出来是个人样了,但我没有觉得可怖,只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 我拿下了塞在他嘴里的布,他嘴角带着一丝怪异地,明晃晃的笑,刚好,窗外的警鸣声聒噪地响了起来,由远至近,越来越清晰。 是啊,方睿这样一个精明的人,必然就知道了我会把他千刀万剐,他早就算好了时间,他纠结的同时又心甘情愿被我这疯子折磨致死。 我从窗户跳出去前,最后眷恋地看了一眼姐姐。 对不起,没办法帮你好好洗干净身体了,所有承诺都没办法兑现了,妄想终究是妄想。 这场由爱生恶的情景剧要结束了,期间牺牲无数人的皮囊,血肉,骨头搭建的瓶装地狱。 我罪该万死。 我沿着河道狂奔,把一切置之脑后,蝉鸣,蚊子的嗡嗡声,还有因为奔跑心跳狂跳的声音,一切都听不见了。 我想,其实如果同我梦里一样,我作为一个侩子手爱着他也不错。 起码我能亲眼看到他是如何死于窒息,我又怎么沦落为哑巴却依旧感到无比幸福。 虽然结局和现在一样:我都无能为力,除了一晌贪欢什么也改变不了,我只消想了几个月的短暂幸福,现实就硬生生把我逼进绝境。 我的奢望,又能有什么呢。 无非就是和爱的人平淡地待在一起,可是仅仅出于这一个愿望,就害了无数人。这是一串恶心的蝴蝶效应: 如果我爸没爱上亲生弟弟,就不会有孩子的诞生;我爸如果能一直秉承反社会的德行就不会出于恐慌掉包婴儿;如果小时候我没有任由方睿当我的跟屁虫一起解剖那只兔子他就不会不可理喻地喜欢上我;如果我没有因为爱上母亲生出杀死父亲的想法方睿也不会和我成为共犯;如果…… 诸如此类,已经数不清了。这些堆砌起来的繁琐线索,已经让人思考的头皮炸裂了。 我想到了那本日记本里掉出的照片,那张照片上的男孩看起来清秀又温柔,他还涉世未深,就惨遭厄运。照片的背后,写着他的名字:林温何。 我在死前的几天才知晓爱人的姓名,这是不是很可笑? 太可悲了,可悲的闹剧,披着人皮的喜剧。 我唯一后悔的,就是现在没有把那照片带在身上,陪我一起去死。那张照片随着一把火,永远走进了坟墓。 我跑累了,停下脚步,喉咙疼得要命,好像张开嘴就会吐出五脏六腑。这里有条河流,尚未受工业化污染,在月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我从桥上俯瞰下去,里面倒映出一个扭曲歪折的人脸。 最后的最后,我想抽一根烟,但是打火机愣是坏了似的点不着,看来老天都注定让我不舒服啊。 我长长的叹了口气,凝视那条河流许久,久到能把它歪曲成林温何那张漂亮年轻的脸,我从生到死,都念念不忘的那个人。 我砸进了那张脸了。 水流充斥我的鼻腔,我的肺部,我的耳朵,可是我感觉无比温柔,就像坠入了母亲的怀抱或者羊水。 我看到了人生的走马灯不间断地闪回,但最清晰还是林温何。 我那时候对他说,我爱你。 他说,我也是。 已经分不清究竟是泪水还是河水,我在里面越陷越深,要结束了。 - 为什么不带着林温何一起死? 因为舍不得啊,怕他太难受了。我从小到大捧到手心的人,怎么舍得他陪我一起死,虽然殉情也很浪漫,但是到底是我一个人犯的错。 我成了只孤魂野鬼,在世间荡啊荡。为什么投胎不了?好吧,可能是因为执念太深,犯的罪行太重,他不仅要我不能超脱,估计还得把我打入十八层地狱。 不能超脱就算了,我还只能在这片河的区域飘来飘去,听过道闲妇的风言风语。 我听说高中生惨遭同学虐杀轰动了一时。 我听说方睿不仅死无全尸,连他妈都不肯帮他收尸,亲戚也没几个,随便安在坟墓里了。 我听说林温何成了镇里秘密的娼妓,谁也不说,谁都心知肚明。 我听说他成了千人骑的婊子。 …… 我深知他不是什么婊子,他那么笨,又没了家人,生地漂亮,必定是日日夜夜被奸淫,被迫害。 我恨地咬牙,可是我什么都做不到,我摸不到任何事物,连见他一眼都不被允许。 这就是作恶多端的后果吗?到头来,他竟成了娼妓,可我不是那个侩子手,他也没办法咬断我的舌头了。 我不知道飘荡了多少日子,久到我以为过了百年,分不清日夜时间,只念着那张温柔的脸。 有一天晚上,几个妇女鬼鬼祟祟地把一个人绑住手脚,从桥上扔了下去。扑通一声巨响,我被惊醒了,连忙漂过去看。 她们把姐姐扔下了这条河,绑着手脚,他无力反抗。我看着那张我朝思暮想的脸,伸出手,什么也摸不到。 我知道窒息的感觉,可是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眼里蔓延绝望的情绪,那颗痣被水流舔舐,河水包裹住他,就像那时包裹住我一样。 嘲讽性的话剧。 我见证了他死去的那一瞬间,那个瞬间是极其神性的,我再也不敢看一眼。 之后,我翻遍了整条河,也没找到林温何的尸体。他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从来不存在。 我有些惘然若失,又觉得合情合理:是啊,我漂亮的母亲,我漂亮的姐姐,他怎么会变成类巨人观的丑态供人嘲笑呢,他将永生不死,他会生生不灭。 而我,我得以解脱。我知道,我和他会轮回千百次,每一次我都会重蹈覆辙爱上他。不论身份形态如何变幻,他永远是我的姐姐。 姐姐的身后永远跟着一个小孩,只要找到他,我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神慷慨地把他馈赠给我,他由我亲自拆封;这付出的代价,就是一次又一次,成为哑巴,成为杀人犯,成为精神病患。 我可以是无数身份,但他永远是我一人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