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正在舔舐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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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他时我正在一家杂货铺翻找酒精,玻璃瓶之间的碰撞宛如一首尖利清脆的歌。 他斜趴在角落货架的最低端,一只手还搭在上一层架子上,指尖轻轻落在一罐黄桃罐头上,仿佛和那薄薄一层铁皮之间产生了强烈的磁吸引。 我被这具突如其来的人体吸引了,确切是被那一头毛燥的金丝引来目光,走近后才发现他紧闭双目,像一团被攥紧后拿来擦拭鲜血的废纸。 简单查看了一下他的情况,鉴于我已经走遍了我们镇的边边角角,我觉得这位陌生的倒霉蛋应该是从镇子外面进来想找点吃的,结果体力不支直接昏倒在胜利的前一秒。 我一直坚持相信这个世界上肯定还有正常人,这个信念贯彻了我这三个月噩梦一样的生活,如今这孩子的出现也算是印证了我的想法,是以无论如何我都要把他带回去。 他看起来是那么小那么轻的一只,我可以一边背着他一边手提两袋物资回家。当我把他放进浴缸时,他甚至只占到我家浴缸的一半。 将浴缸通水口处的遮挡拿开后,一股难以形容的腐烂味道直冲脑门。我皱了下眉,没想到这底下的气味比我家那因缺水而酝酿了三个月的血污还要辣眼睛。 我把他往远离浴缸口的地方挪了挪,怜爱而奢侈地从我攒下的一桶清水中舀了半小壶给他清洗。 被染成铁锈红的水液从他脏污的身体一路滚落进下水道,我隐约听见下面传来了奇怪的响声,像是有人憋不住口水似的。 但我现在被更重要的东西吸引了注意力。杂货店时我赶时间没有仔细检查,现在洗干净仔细一看,我的心如铁坨直直砸落——他十根脚趾尖处的皮肉开始腐烂,露出了一点点发着惨白荧光的软骨,尖端圆润如扇。我看了好久才伸手去触了触,入手软硬适中,不像任何我见过的骨头。 显而易见,他已经受感染开始变异了。 一口浑浊之气从胸腹缓慢挤压上来,伸长脖子要从我的眼眶和口鼻中探头。我五官不自觉用力皱成一团,好像这样就可以减轻一点这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陌生是因为算上这次,这种感觉我短短十四年人生里只出现过两次,熟悉是因为上一次它出现是在两个月前我妈妈死去的那一晚。 就像命运的海涛将精美的贝壳送到沙滩,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你只远远的望了一眼就被诱惑,可还没等你去伸手捡拾,白色的波涛就爬上来将它们全部卷走,徒留一地湿漉漉的黑沙。 一次又一次,妈妈淹没在波涛里,现在它也要带走这个孩了。 变异是不可控不可逆的,就算你再怎么阻挡,它缓慢而不可阻拦地接近你。 我看到疯狂已经轻轻靠在他的背后,一下一下舔舐着他最末端的细小神经。 被水润泽过的金发一缕缕散开,我在昏蒙蒙的烛光中拿布细致耐心地服侍它们。这是比黄金还要贵重的东西,只有人才能生长出来,邻居们居然也舍得全丢掉。 给他清理完后我重新封好下水道口,期间他被转移阵地,一直安安静静窝在沙发上,眉间略有舒展。 当然也拿酒精消毒伤口并上了一次药,即使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 但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这种处理应该能讨他欢心吧?虽然我也没有十全把握保证他睁眼后还能一如既往。 不过他和外面那些热闹的孩子们一样,有10岁吗?还是和我一样大?那些失去味觉的小捣蛋鬼们在红月前经常能吃大鱼大肉,嘴里含着亮晶晶的彩色玻璃糖,他吃过这些吗?还记得味道吗? 红月后,他也能记得吗? 我决定等他醒来后问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