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已经不时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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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背着他走过黑红黏腻的街道,尽量不要让他无力的双脚掉到地面上。 前两天又下了一次又酸又涩的红雨,路旁老旧商店上那块斜耷拉的招牌被侵蚀的摇摇欲坠。我小心翼翼从其下经过,感受鞋底黏连成丝的泥状物——那触感真是太不好了,仿佛行走在腐烂的血肉上。更糟糕的是放眼望去整条街都是这种泥泞的路况,在弥漫的黄色雾气笼罩下宛如流动的血河。 没办法,我家就在这条街靠西的地方,每天都得穿过长街去小镇中央广场那边寻找食物和水。事实上这半年来周围物资都被我搜刮的差不多了,也许过一阵子我得去更远的地方找寻吃食。 也不知道我捡回来的这个小孩靠吃什么撑了这么久,看起来就是一副要被打牙祭的病弱模样。 他轻如麻秆,我背着昏迷的男孩毫不费力地走了几百米,直到一道偏灰粉色的粘稠液体从前方路边的冷饮推车下蜿蜒流淌过黑路,像蚯蚓一样拖出一条长长的痕迹。 那看起来像是某种血液混合着脑浆,我把背上的孩子往上颠了颠,对着地上那滩瞅了一眼又一眼,终于没忍住对着坐在推车后的人形大喊:“布朗奶奶,你的冰淇凌又化掉了!” 布朗奶奶忙着将她五官一个个拽回不断融化的脸上安好,闻言发出含混不清的咕噜声。 我体贴地走远了。妈妈以前和我说过,女性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爱美的,我想布朗太太肯定也不愿在化妆的时候见我,虽然我打心底里觉得她素不素颜都一样。 这话肯定不能说出口,他们会嘲笑我年纪轻轻就脱离了时尚潮流。毕竟正常人样已经是八百年前的老旧款了,现在流行奇装异脸。 天可怜见,我才14岁啊! 但我理解大家,毕竟这里黄雾弥漫且暗无天日,反正看不清,多少长长就行。 一路上我又陆陆续续遇上一些人。婉拒了刚和妻子互砍完的霍德斯先生的帮忙背人,推脱了血红牙齿的克黛尔太太的晚餐邀请,无视一群拖着脊椎骨的人头小鬼嘻嘻哈哈追逐打闹,我背着男孩稳稳穿街而过抵达住所。 不可否认我的邻居们都是热心肠的好人,但他们实在太没有公德心了。就是因为他们乱砍乱扔,街道上才会变成那种肮脏的模样。 我以最快速度开关房门。虽然那黄雾并不会影响我的健康,但我实在不喜欢家里也雾气蒙蒙。 漆黑的房屋里一片寂静,我轻轻把人放在厚实柔软的地毯上,他枯燥的金发散乱铺开。 弯腰放人时我无意中瞥了一眼。窗外的红月一如既往高悬于永恒的黑幕上,将微弱的红光慷慨附着在每一颗悬浮水滴上,使得橙红昏蒙的光透过玻璃映照在透明钟表盘上,里面黑色指针正不紧不慢地走着,发出轻缓的“咔嗒咔嗒”。 而与圆表盘一同映在客厅墙壁上的还有一道拉长扭曲的黑影。 我走过去把窗帘拉上。布料彻底闭合的前一秒,我看到一张笑脸。 他正直直看着屋内,宛如橡皮泥般长而柔软的肉脖缠在管道上,顶着那颗光溜溜的脑袋对我微笑。 那是隔壁的屋主,是个不折不扣的偷窥狂。 我要再说一次,我的邻居们都是好人,只不过有些无伤大雅的小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