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屋 - 耽美小说 - 白月光危机在线阅读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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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念头,也在之后的半个月里,不时从宣云的脑海中浮现。

    毓凝还在跟他赌气不肯搬回来,魏安被留在了父母家,就连那个以往他最嫌麻烦、整天哭闹不停的小崽子也不在家,现在家中只剩他一个人,工作也是那样,有时候忙有时又闲得不行。

    宣云每天公司家里两点一线地奔波着,开始还好,下班回家了随便弄点吃的,打打游戏,偶尔还跟着同事出去聚餐,喝点酒也不用担心回家叫人念叨,还跟单身的时候那样没什么束缚,也觉得轻松又自在。

    但时间一长,他就开始觉得没意思了。

    自从魏安来到他家之后,他俩还从来没分开过这么久呢。从小就爱闷头闷脑追着自己不放、怎么甩都甩不开的黏人精,现在竟然足足有半个多月都没在自己跟前露过面了。

    连个视频都没打过。

    宣云这几天有事没事就得把手机掏出来看两眼,老觉得自己可能什么时候忙起来会把魏安的消息漏过去了。他知道魏安胆子小,又从小依赖自己,这一连十好几天没自己陪在他身边,别再晚上睡觉都睡不安生了。

    可是微信页面那个被自己置顶的、老土得毫无亮点的头像始终都是灰扑扑的,也始终都没有一条消息发过来。

    其实别人家娶回来的双儿是绝不像魏安这样自由的,大多连手机都不给配一部,因为一般情况下嫁的丈夫人数众多,他们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床上伺候好自己男人,又因为体质的原因极易受孕,一胎接一胎地怀,没几天是不挺着个大肚子的,哪天能碰上丈夫们兴致不高或心疼他劳累,能让他多休息会儿就已经算得上不错了,哪还有空钻研手机这种现代玩具?

    他们家当然要开明得多,他爸一味听他妈的,他妈又疼爱魏安,说是童养媳,实际上跟待自家孩子也差不多了,他有的东西哪样不给魏安配齐?小到吃食衣物,大到手机电脑,要不是魏安没驾照,他妈都想送儿媳妇一辆车呢!

    也不知道小时候那场高烧是不是真把脑子烧坏了,魏安从小就有点呆呆笨笨的,反应迟钝得要命,一直玩不来数码产品,手机也就是拿来给家里父母弟弟打打电话,平时也不见他怎么玩,微信账号都是宣云给他申请的,但再怎么说也不至于连条信息都发不熟练吧?还是手机坏了?

    宣云狐疑了好几天都没想明白,他倒是有几回下班早了想拐去爸妈家看看情况,可刚调转车头就又想起他妈对他的叮嘱,那油门就怎么都踩不下去了。

    他妈那天的话说得很明白,一定要他把白毓凝的事处理好才肯放人。宣云也想处理,可毓凝就是犟着不肯跟他见面,换了好几张电话卡打过去都没人接,唯一成功的一次,接通了还没说两个字就被听出是自己的毓凝给挂断了,再之后就真的无论如何都打不通了。

    唉。

    宣云长叹了一声,身子往后一靠,举着手机,呆呆地看着黑下去的屏幕,半晌都没动弹。

    他知道毓凝这次是真的生气了,但是……

    以前俩人是异国恋,忙里偷闲才能聊上几句,但那时候感情可比现在好得多,就算毓凝有时耍耍小性子,那也是一两天就能跟他和好,哪像现在,得一两个月了吧,而且一丁点松动的意思都没有,不管怎么道歉都不行,非得逼着自己答应那个荒唐过分的条件,不答应就是自己不够爱他,要不然就是移情别恋……宣云可算明白面对无理取闹的女朋友是什么滋味了,那真是一个头两个大,恨不得世界末日早点到来,赶紧把所有麻烦都给消灭干净。

    自暴自弃地乱想了一通,还是没想出个什么两全其美的法子,宣云实在心烦意乱,刚想把手机扔了,电话铃声就紧接着响了起来。

    他低头看了一眼,是刘胜,就有点不太愿意接。

    自从毕业以后,宣云跟这帮狐朋狗友们的联系就淡了,主要是都二十多岁的人了,回想起自己以前跟一群整天不务正业的小痞子逃课打架瞎混的傻逼岁月时难免觉得丢人,但刘胜这人还比较特殊一点,他本人虽然没本事,但有个在工商局当副局长的好爹,两家长辈关系也不错,彼此有来有往的,上头一有什么新动向,宣家都是头一个知道的,宣云也不好不给那位刘世叔一点面子。

    “喂,什么事?”

    那边窸窸窣窣响了一阵,好像是在床上翻了个身,刘胜那打着哈欠的含糊嗓音才传过来:“哥啊,怎么才接电话?我都快等睡着了。”

    “你那是还没睡醒吧,有事快说。”宣云不耐烦。

    “嘿嘿,哥,你跟白美人那事咋样了?还没把人哄回来?”

    宣云一下被他戳中痛处,语气就冷了下来:“没事我就挂了。”

    “别别别!哥,你看你那脾气,还跟上学时候一样,又臭又烂,怪不得人家不搭理你……别挂!就说到正事了!哥你还记得陆唯森吧?这小子现在混得可真不赖,市文化馆馆长,青年才俊呀!”

    刘胜这人从话就爱这样东一棒槌西一榔头的,宣云原本听得心头火都起来了,可一听见陆唯森这个名字,那股火气就一下子压了下去,脸色有点古怪,他没说话,只静静地等着刘胜的下文。

    刘胜本来是想卖个关子,奈何宣云不接腔,他又不是个能憋得住话的,只好认命地接着说了下去:

    “咱们白大美人当年可是轰动南北校区的一枝名花,那会儿追求者可不止哥你一个,姓陆的不也同样想啃一口天鹅肉?白美人当时是没看上他,可我听说他俩现在关系倒处得不错,前几天赵舟他们来找我喝酒,还跟说我路上遇见他俩了,人家两个一块儿游那个什么来着……哦对了,就中心公园那边新建的碧灵湖,那叫一个亲热啊……”

    宣云没等刘胜说完就冷冷地出口打断:“有话就说,别扯这些没影的事!陆唯森看上的是毓凝的表姐,人家年初就订婚了!傻逼!”

    “咦?”刘胜那边倒像是大惊失色的样子,“我怎么不知道这回事?我还奇怪白美人怎么突然瞎了眼明珠暗投——”

    宣云听出来这人话里话外都有点撺掇的意思,他也不傻,直接了当地发问:“行了,直说吧,你到底有什么事找我?”

    “我这不是想着给您跟白美人创造和好的机会吗?”刘胜嘿嘿笑了两声,有点讨好地问:“哥,下周四是咱们建校八十周年庆典,你来不来啊?我可听说白美人要来,他还有大提琴独奏表演呢。”

    宣云倒有一点奇怪毓凝竟然愿意出席校庆典礼,听到这个消息时还愣了几秒,但也没犹豫多久就跟着答应了:“来。”

    “噢,那就好那就好,学姐托我联系校友,好多人都不愿去……”刘胜明显松了口气,习惯性地开始唠叨。

    “挂了,有空再聊。”宣云摁灭了通话。胡思乱想半天又应付嘴碎烦人的往日同学,他已经有点累了,放下手机就彻底躺到在柔软的沙发上,一动不动地出着神。

    校庆,他本来是没打算去的,下周四公司还要开例会,可既然毓凝都去了,那他也去看看吧,好歹能见个面……魏安也应该去的,可是他妈估计不会放人,算了,魏安也不喜欢那种人多的场合……

    各种各样杂乱无章的念头在脑子里蹿来蹿去,宣云慢慢地感觉到几分困意。看看时间,才不过十二点半,离上班还早着呢,他就拽过毛巾被往身上一披,边想边迷糊着睡过去了。

    很快就到了校庆这一天。宣云提前请了假,安排了几个能力过硬的老员工替自己主持会议之后,他早早就驾车来到了母校。

    可能是到的太早了,校门口还没多少人,停车场里也只零星停了几辆车,来迎接的人却已经热情地围了上来,为首的刘胜一看见他眼睛就亮了,一脸激动地过来跟他握手:“好!是兄弟!哥你那么难请的一个人都来了,我看那帮孙子谁敢说没空!”

    宣云毫不留情地拍开他:“滚蛋,本来就没空!今天是这一周里最忙的时候!”顿了顿,宣云又觉得有点不对劲,斜了刘胜一眼,“我们来不来的跟你有什么关系?看你那上蹿下跳的劲儿!”

    刘胜嘿嘿一笑,一张黑脸半含娇羞,朝旁边扬了扬下巴,宣云跟着看过去,只见不远处正有一群衣着华丽的贵妇人被一位漂亮飒爽的年轻姑娘迎着往里走,那姑娘看起来有点眼熟,宣云想了半天,记起来好像是以前上学时学生会的一位学姐。

    “学姐她留校任职,又被领导派了联络校友的活儿,我也不能光看着,就,咳,帮帮忙……”

    宣云想起来了,刘胜以前那会儿就对这朵高岭之花颇有垂涎,奈何人家完全不搭理他,追了整整三年都没得手,没想到现在还旧情难舍。

    宣云也没嘲笑他,只是语气有点不太好地问:“毓凝呢?你要是敢用他诓我——”

    “不敢不敢!”刘胜连连摇头,“白美人就在音乐教室里调他那把大提琴呢,节目单上他是第一个出场的,准备了好一会儿了,哥你别急,我这就带你过去!”

    音乐教室其实就在礼堂上一层,才二楼,根本用不着电梯。宣云才走到楼梯拐角,就先听见一阵悠扬低沉的乐声,那熟悉的优美旋律让他的脚步一下子停在了原地。

    这是白毓凝演奏过无数遍的一支乐曲,圣桑的,也是他唯一算得上拿手的一支曲子。

    白毓凝是美术生,其实没什么音乐天赋,大提琴是初中一时兴起才学的,陆陆续续学了两三年,只熟练了指法,记住了曲谱,拉起琴来中规中矩,就连那位被白家高价请回来的前国家交响乐团大提琴首席都曾委婉劝过,他的天分不在琴艺上,练着玩就好,不必追求太高深的艺术境地。不过,虽然说不上什么天籁仙乐,但听起来也还算悦耳,颇能哄人。

    宣云更是外行,他对音乐没研究也没兴趣,只要能连成调,不涩不顿,什么水平的乐曲演奏在他听来都是一回事。但他却很喜欢听毓凝拉琴,尤其是对方怀抱着大提琴时那种专注的神态,与更多数时候执着画笔端坐画布之前的模样一样,一样地令人着迷。

    他敲了两下门,无人应声,琴声依旧,于是便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

    白毓凝正坐在琴凳上,左手轻轻压按着琴弦,右手持琴弓,素白十指如玉色蝴蝶般翩迁舞动,低醇乐声也随之源源不断地倾泻而出。他微微垂首,一头乌黑长发束成侧马尾,松散慵懒地搭在肩上,衬得一张白生生的秀丽脸孔仿佛出水芙蓉清纯动人,还是跟当处那个独自躲在少有人来的旧教室里偷偷练琴的美少年一般模样,就连身上穿的也是跟曾经的校服款式相差无几的西装。

    宣云似乎突然间变成了一座沉默的雕塑,好长时间都没能说出一句话。往日的回忆像是潺潺涌出的流水,在他眼前铺成无数略显褪色却依旧鲜活生动的画卷。

    他第一次遇见毓凝的场景,宛如就是眼前这副画面的完美复刻。

    那时候,宣云也不过十五六岁,刚刚明白一点母亲把魏安接回家的真实意图,心中既是羞恼又是愤恨,大吵大闹地折腾了好几天还不肯罢休。

    魏家那些能生养的双性人当然是他们家珍贵的资产,可又不是每个姓宣的都看得上那些五大三粗的乡下汉子,他的两个哥哥哪个娶的不是美丽娴静、知书达礼的名门贵女,怎么就偏偏要塞给他一个魏安?

    是,他现在是多少对魏安有了点感情,不舍得真丢开他不要,但这也是长年累月相处下来的情分,如果当初……当初母亲没有偏心,对他跟两个哥哥一视同仁,能让他自己选择……

    即使因为岁月的涤荡而渐失热情,浓烈的情感被跟随近距离的接触而来的争执与不满淡化成不真实的虚影,当他回想起年少时的爱恋对象,首先浮上心头的,仍然是那倒映在水中,若隐若现的美神形象,仍然是——

    那只能够承载他少年时一段浪漫绮梦、在他激荡不平的心湖漾开层层波澜的,高傲而美丽的白天鹅。

    至于那抹正在湖水下缓缓涌动的、暗淡的水草的影子,只不过是某种可有可无的错觉……罢了。

    “你还要在门口站多久?”毓凝放下琴,活动了几下肩膀,似乎是觉得肩膀酸痛,又似乎是在冷落了他许久之后、自己也有点拉不下脸面服软,只轻蹙着一双浓淡适宜的眉毛,撒娇似的哼了一声,“把门关上,风吹得我头疼。”